三、明确街道党组织的地位和主要职责
街道党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4)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6)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居民区党支部是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居民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在街道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3)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4)按照街道党委的要求,做好居民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搞好各项服务;(6)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保证和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做好街道党的工作,关键是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把领导班子建设好。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街道工作特点,把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密切联系居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协作,廉洁务实,能够带领群众搞好街道两个文明建设的坚强领导集体。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街道党委书记选配好。党委书记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熟悉党务工作和街道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调整。
要认真改善街道党委领导班子的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街道党委成员一般为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应由政治上较强、群众威信较高的同志担任。他们中既要有熟悉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同志,又要有熟悉经济、城市管理和政法工作的同志。党委工作机构应根据街道规模、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置,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干部。专职党务干部应以主要精力做党的工作。地方党委要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包括企业中的优秀干部到街道工作,进一步改善街道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结构。
加强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建设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四自”(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强调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街道党委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同时要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学习街道管理和经济工作知识,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党委工作和党内生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街道党委应建立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洁勤政和联系群众等制度,并认真付诸实施。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力弘扬正气,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