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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止疯牛病从加拿大传入我国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止
 疯牛病从加拿大传入我国的紧急通知
 (农牧发[2003]11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局):
  2003年5月21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均向我国通报,在加拿大阿尔塔省发生一例疯牛病。为防止疯牛病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农业部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143号公告,现将加拿大列入发生疯牛病国家名录,从即日起,禁止从加拿大进口牛、牛胚胎、牛精液、牛肉类产品及其制品、反刍动物源性饲料。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第143号公告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严防疯牛病传入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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