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防止
疯牛病从加拿大传入我国的紧急通知
(农牧发[2003]11号)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局):
2003年5月21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加拿大食品检验署均向我国通报,在加拿大阿尔塔省发生一例疯牛病。为防止疯牛病传入我国,保护畜牧业安全和人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农业部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第143号公告,现将加拿大列入发生疯牛病国家名录,从即日起,禁止从加拿大进口牛、牛胚胎、牛精液、牛肉类产品及其制品、反刍动物源性饲料。请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第143号公告有关规定,密切配合,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严防疯牛病传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