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国人口和计划
生育系统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委、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机关各司(厅、局)、直属挂靠各单位:
全国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以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成立了以张维庆主任为组长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积极参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和《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意见》,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积极参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投入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两手抓,积极参与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抓紧抓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在这场突发性灾难面前,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及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弘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作风,展现了敢于打硬仗、善于打硬仗的精神风貌和为国分忧、为民解难的良好道德风尚,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于“七·一”前后,表彰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不松劲,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动摇,认真总结,积极推荐,切实做好表彰工作,夺取参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与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双胜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是县、乡、村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和工作人员
二、推荐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