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病人用过的餐(饮)具、污染的衣物若不能集中在消毒站消毒时,可在疫点进行煮沸消毒或浸泡消毒。作浸泡消毒时,必须使消毒液浸透被消毒物品,可用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为250mg/L~500mg/L二溴海因溶液或有效氯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对污染重、经济价值不大的物品和废弃物,在征得病家同意后焚烧。
(6)必要时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缸水和生活污水等进行消毒。
(7)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克或有效氯为2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白粉5克或次氯酸钙1.5克或有效氯为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100ml混匀放置2小时。成形粪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漂白粉乳剂(含有效氯5%),或有效氯为5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小时。
(8)病人尸体:对病人的尸体用0.5%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布单严密包裹后,一律就近就地火化,不得乱埋乱葬。
(9)其余各种污染对象的消毒可参考《中国疾控中心关于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进行。
(五)一旦某个村庄、乡镇出现严重疫情,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二十六条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已发生疫情的地区应尽量避免大型群众集会、婚丧嫁娶等大规模聚餐等活动,对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等场所要保持空气流通,做好环境和公共设施的预防性消毒。
四、医疗救治
(一)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建设和医护人员培训
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若干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每个地(市)要指定一所有一定技术能力的医院,作为专门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定点医院。已发生疫情的地区,要抓紧指定一所县级医院并尽快改造或新建病区,配备基本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
2、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接诊和定点医院要制定预案,准备床位、人员、设备、药品和隔离措施,做好一切准备,尽力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调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治疗抢救所需的卫生资源(包括人力、设备和药品等),对接诊和定点医院提供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