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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医院建筑设计要则》的通知

  1)每护理单元(病区)设20间病房为宜。
  疑似病人 1人/间、确诊病人 2-3人/间,设置氧气、吸引等床头治疗设施、呼叫、对讲、照明设施。床边应有足够放置床边X光机、呼吸机等设备的空间。所有病房均带独立卫生间,设大便器、淋浴器、流动水洗手设施等。
  2)医务人员及病患者应分别使用不同通道。
  医务人员使用医务人员工作走廊(清洁区)及病区内走廊(半污染区),医务人员进出病区须经强制卫生通过室,通过室应包括:更衣室、淋浴室及厕所等卫生设施。医务人员由病区走廊进出病房需经缓冲间,缓冲间应设流动水洗手设施、错位门。患者通过外围走廊(污染通道)进入病房。
  医务人员走廊与各病房间设双门密闭传递窗,用于为患者传递食物、药物等。
  3)食物传送。
  患者餐饮由限制区营养厨房加工后经工作通道,分送至各病区。餐车不进入病区。在开水配餐间设传递窗接收,另用病区内餐车分送,使用一次性餐具。
  4)污物。
  病患者污物及其他污染废弃物,由病区各病房的污染通道收集密封后送至污物间集中,再转运至焚烧炉或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焚烧,污物间均为外开门。
  4. 重症监护室(ICU)
  重症监护室(ICU)的出入口必须设强制卫生通过室。
  重症监护室(ICU)内不设护士值班室,医务人员工作室与监护室间设大面积玻璃观察窗或远程监护设备。
  重症监护室(ICU)旁设置专用污物污洗间,污洗污物间为通过式房屋,一端以门与重症监护室(ICU)分隔,另一端要直接对污染通道。
  5.手术室
  手术室设刷手间、敷料器材间、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消毒室,并按一般要求配置设备,出入口必须设强制卫生通过室。
  五、暖通
  1.所有区域,必须具备自然通风的条件。
  2.所有区域,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3.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建设部推荐的简易负压病房的排风机组。
  六、 给排水
  1.应充分考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治疗过程的用水量。
  2.医护人员使用的洗手盆、洗脸盆、化验盆等均应采用非接触龙头,感应开关;小便器应采用感应开关,大便器应采用脚塌开关或感应开关。
  3.除淋浴、拖布池等必须设置地漏的场所外,其它用水点尽可能不设地漏。各排水点应有良好的水封。
  4.支管检修阀门,外网分段检修阀门应设置在工作人员的清洁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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