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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3年 第7号)
为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地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保证预防效果,我部组织制定了《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现予以发布。
附件: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公众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指导原则
最有效的预防措施:
生活、工作场所通风;注意个人卫生。
其他有效措施:
1、不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
2、用肥皂和自来水(流动的水)洗手。
在部分场合有效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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