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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重点抓好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作风整改的意见

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重点抓好行政
 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作风整改的意见
 (2002年8月23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行风建设,部决定在建设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要重点抓好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单位的作风整改。
  本意见所称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含政府系列中独立设置的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地产和建筑等职能局;本意见所称的执法单位,是指受法律法规授权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规章委托的城建监察组织、质量监督站等。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作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点,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了机关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力的促进了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今年4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各地评议机关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按照部关于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的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立足自身,认真整改,行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建设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有些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的行风问题尤为突出,主要是:
  (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贪图虚名,不务实效,文山会海,工作浮夸,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推诿拖沓,相互扯皮,态度生硬,衙门作风,办事程序过多,手续繁杂。
  (三)少数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道德品质不佳,行为不检点,影响行业和单位的形象。有的甚至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违法犯罪。
  (四)调查研究往往到主管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取汇报多,到一线了解情况少;收集整理情况多,深入研究问题少;泛泛建议多,真正有份量、有价值的建议少。
  (五)有的管理部门、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有的执法人员态度粗暴,群众不满,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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