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重点抓好行政
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作风整改的意见
(2002年8月23日发布)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深入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行风建设,部决定在建设系统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要重点抓好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执法单位的作风整改。
本意见所称的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含政府系列中独立设置的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地产和建筑等职能局;本意见所称的执法单位,是指受法律法规授权的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规章委托的城建监察组织、质量监督站等。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作风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点,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高了机关建设的整体水平,有力的促进了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今年4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各地评议机关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按照部关于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的要求,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立足自身,认真整改,行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建设系统行业作风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有些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单位的行风问题尤为突出,主要是:
(一)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贪图虚名,不务实效,文山会海,工作浮夸,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推诿拖沓,相互扯皮,态度生硬,衙门作风,办事程序过多,手续繁杂。
(三)少数干部,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道德品质不佳,行为不检点,影响行业和单位的形象。有的甚至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违法犯罪。
(四)调查研究往往到主管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取汇报多,到一线了解情况少;收集整理情况多,深入研究问题少;泛泛建议多,真正有份量、有价值的建议少。
(五)有的管理部门、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有的执法人员态度粗暴,群众不满,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