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2003年 第11号)
2002年3月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11月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2002年第43号公告,公布了该案的初裁决定,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该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2年的海关进口税则号为29072910。
本案初裁后有关涉案外国生产商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出了价格承诺的申请。根据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六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