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的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借“暂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按照规定的医疗补助范围和用途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疗补助资金时,根据审核的医疗保险享受人员的医疗费支出数额,借记“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医疗补助资金,借记“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科目。
5.期末,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基金类科目,借记“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科目,贷记“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科目;将支出类科目的余额转入基金类科目,借记“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科目,贷记“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科目。结转后,有关收、支类科目应无余额。
(四)会计报表
由经办机构经办的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应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组织,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报出。会计报表格式如下:
资产负债表
会医补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
│ 项 目 │ 行次 │ 年初数│ 期末数│
├───────────┼─────┼─────┼─────┤
│一、资产: │ │ │ │
├───────────┼─────┼─────┼─────┤
│ 现金 │ 1 │ │ │
├───────────┼─────┼─────┼─────┤
│ 支出户存款 │ 2 │ │ │
├───────────┼─────┼─────┼─────┤
│ 财政专户存款 │ 3 │ │ │
├───────────┼─────┼─────┼─────┤
│ 暂付款 │ 6 │ │ │
├───────────┼─────┼─────┼─────┤
│ │ │ │ │
├───────────┼─────┼─────┼─────┤
│ 资产合计 │ 10 │ │ │
├───────────┼─────┼─────┼─────┤
│二、负债: │ │ │ │
├───────────┼─────┼─────┼─────┤
│ 暂收款 │ 11 │ │ │
├───────────┼─────┼─────┼─────┤
│ │ │ │ │
├───────────┼─────┼─────┼─────┤
│三、基金: │ │ │ │
├───────────┼─────┼─────┼─────┤
│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 1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