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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门贯彻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

  指令性计划调出部分安排大中专教材用纸、重要图书用纸及照顾少数边远省、区的部分用纸。地方指令性课本用纸为专项用纸。
 (三)纸袋纸
  重点安排国家调拨的大中型袋装水泥、化工原料包装用纸。

五、木材

 (一)优先分配供应重点支持用项
  ⒈农、牧、渔业:
  农用机具、中小农具及运输工具、农田水利设施、粮库、大中城市副食品基地、重点牧场、水产养殖及渔船(轮)、天然橡胶。列入国家星火、丰收等计划的产品。
  ⒉工业产品:
  纸、纸浆及纸版、人纤浆、火柴、铅笔、纺织器材及机械、日用小木制品、学校课桌椅、名优家具,出口家具及少数民族家具、重点体育器械、名优钢琴及乐器、国家定点生产的汽车、铁路机车客车、大型发电设备、高技术产品、0.5万吨以上船舶、经济效益好的出口创汇产品、国家批准的军工产品。
  ⒊工业生产维修及包装:
  按《决定》重点支持的产业、产品的序列,安排生产维修、包装和国防军工的用材。其中重点支持县以上和有国家上调任务的乡镇煤矿用坑木,以及电力、石油、铁道、邮电、地质勘探、重点化工、冶金、轻纺、玻璃的生产维修用木材。
  ⒋基本建设:
  按《决定》规定重点支持基本建设的产业、产品和国防建设,安排木材供应。其中对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国家重点项目做好核算核销工作。对计划外和停缓建项目一律不安排木材。
  ⒌技术改造:
  按《决定》规定重点支持技术改造的产业、产品和重点科研的需要,安排木材供应。
 (二)严格限制和停止供应木材的用项
  ⒈城镇永久性一般建筑,禁止使用木屋架、大屋顶、木制楼梯和护墙板;
  ⒉新建、改建永久性输变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严重腐蚀性地区、地形条件限制或易受电力干扰的线路除外),禁止使用木电柱、木横担;
  ⒊新建铁路干线、站界内线、专用线及旧干线的修(钢桥、道叉以及过渡线两端、基床下沉、翻浆等病害地区,沙道床,冻害地段,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四百米及矿山移动线路除外),禁止使用木轨枕;
  ⒋新建铁路敞车车厢、汽车及挂车车厢(特殊车厢除外);货轮、货驳、油轮、渔轮的仓底板、仓口板、地板、天桥甲板、甲板驳的外围板;各种船舶的护舷物料(靠帮);国内航行客货轮的内装修待,禁止使用木材;
  ⒌新建采矿竖井井筒 ,禁止使用木罐道 ;国营各种矿井永久性静压(断层除外)巷道,禁止使用木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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