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2月24日 实施日期:2005年2月24日)废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保险
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保监发[2003]2号 2003年10月6日)
为进一步完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我会决定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题型、命题范围、报名条件等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监办要根据《关于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2]108号)文件中明确的各项原则和本通知的精神,认真部署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管理工作,落实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从2003年2月起,对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题型和命题范围做如下调整:
(一)由原题型单选100道(每题0.5分)、多选50道(每题1分),调整为单选100道(每题0.5分)、多选25道(每题1分)、判断25道(专门考核《
保险法》知识,每题1分)。
(二)命题范围如下:保险原理知识占35%;《
保险法》知识占25%;寿险业务知识占25%;财险业务知识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