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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7: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对价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

  1、外国投资者以现汇支付股权购买对价时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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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法规依据  │       审核材料       │  审核原则 │ 审核要素 │ 授权范围│        注意事项          │
├────────┼─────────────────┼───────┼──────┼─────┼──────────────────────┤
│  《公司法》 │  1、外方自行提交或其委托中方提 │  外方的现汇│  1、有关 │  分局 │  1、外方股权购买金结汇应逐笔经外汇局核准 │
│  三资企业法及│交的书面申请(包括有关账户开户行, │购买金应结汇后│材料的真实性│及辖内支 │,外汇局为其开立相应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其实施细则   │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结汇用途等股│才可为其办理转│、合规性和一│局按属地 │。股权购买金结汇后应划入中方账户,而非划入被│
│  《关于外商投│权购买金结汇申请方面的内容和转股收│股收汇外资外汇│致性    │原则办理。│收购企业资本金账户。            │
│资企业资本金变动│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外方委托中 │登记。    │  2、外方 │     │  2、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审核有关材料无 │
│若干问题的通知》│方提交申请的,还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       │收购中方股权│     │误后,应出具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一式两份│
│([96])汇资函字第│  2、中外双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       │的股权购买金│     │,一份交股权出让方,另一份于两个工作日内以传│
│188号)     │  3、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 │       │数额    │     │真形式发给被收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原件留存备 │
│ 外经贸部《关于│议或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       │  3、股权 │     │查)。被收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凭该登记证明传真 │
│外商投资举办投资│  4、外经贸部门批准中方向外力转 │       │购买金是否分│     │件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该企业的外│
│性公司的暂行规定│让股权的批复文件         │       │期支付   │     │资外汇登记(传真件留存备查)。        │
│》及其《有关问题│  5、披收购企业的外汇登记证复印 │       │      │     │  3、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编号方法为:  │
│的解释》    │件                │       │      │     │ZG+被收购企业外汇登记证编号十两位顺序号,顺│
│  《结汇、售汇│  6、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另 │       │      │     │序号为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期次(如外方支付 │
│及付汇管理规定》│须审核分期支付的证明,证明中注明分│       │      │     │第二期股权购买金,顺序号为02)。       │
│        │期付款的进度、已付金额和应付金额 │       │      │     │  4、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每到位一期应 │
│        │  7、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办理一次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该登记中应只登│
│        │                 │       │      │     │记已到位的股权购买对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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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国投资者以其人民币利润或其他合法财产支付股权购买对价时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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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法规依据 │         审核材料        │  审核原则  │ 审核要素  │ 授权范围│        注意事项          │
├────────┼────────────────────┼───────┼───────┼─────┼──────────────────────┤
│  《公司法》 │  1、外方自行提交或其委托中方提交的书 │  外国投资者│  1、有关材 │  分局 │  1、外国投资者可以多种财产形式支付股权购 │
│  三资企业法及│面申清(包括有关账户开户行、账号、币种、 │未按经外经贸部│料的真实性、合│及辖内支 │买对价。                  │
│其实施细则《关于│资金余额、结汇用途等股权购买金结汇申请的│门批准的进度支│规性和一致性 │局按属地 │  2、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审核有关材料无 │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内容和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申请),外方 │付股权购买对价│  2、外方收 │原则办理。│误后,应出具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一式两份│
│金变动若干问题的│委托中方提交申请的,还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的,被收购企业│购中方股权的股│     │,一份交股权出让方,另一份于两个工作日内以传│
│通知》([96]汇资 │  2、中外双方股权转让的协议      │所在地外汇局不│权购买对价金额│     │真形式发给被收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原件留存备 │
│函字第188号)  │  3、企业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得为其办理转股│  3、股权购 │     │查)。被收购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凭该登记证明传真 │
│  外经贸部《关│  4、外经贸部门批准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 │收汇外资外汇登│买对价是否分期│     │件在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该企业的外│
│于外商投资举办投│的批复文件               │记或出具登记证│支付     │     │资外汇登记(传真件留存备查)。        │
│资性公司的暂行规│  5、被收购企业的外汇登记证      │明。     │       │     │  3、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的编号方法为ZG- │
│定》及其《有关问│  6、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另须审核 │       │       │     │被收购企业外汇登记证编号—两位顺序号,顺序号│
│题的解释》   │分期支付的证明,证明中注明分期付款的进度│       │       │     │为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期次(如外方支付第二 │
│  《结汇、售汇│、已付金额和应付金额          │       │       │     │期股权购买金,顺序号为02)。         │
│及付汇管理规定》│  7、以人民币利润或其他合法财产支付股 │       │       │     │  4、股权购买对价分期支付的,每到位一期应 │
│        │权购买对价的,须审核外汇局开立的有关资本│       │       │     │办理一次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该登记中应只登│
│        │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       │       │     │记已到位的股权购买对价。          │
│        │  8、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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