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为方便贸易,便于监管,有关钻石交易机构应当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 对未如实申报毛坯钻石的原产国(地)和来源国(地)的,伪造、涂改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等有关证单的,违反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有关规定、从事冲突钻石进出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与本规定有关的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术语定义见附件5。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注册登记申请表




                         ┌────┬─────────┐
                         │注册号 │         │
                         ├────┼─────────┤
                         │注册日期│200 年 月  日 │
                         ├────┴─────────┤
                         │(检验检疫机构盖章)     │
                         └──────────────┘

                              (由检验检疫机构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

               注册登记
                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郑重声明

  本企业了解本注册登记表内已填的全部内容,所有内容及呈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并保证做到:
  一、严格按照《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所经营的毛坯钻石进行管理。
  二、随时准备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如有违反上述保证,本单位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制度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接受惩处。

┌──────┬────────────────────────────────┐
│ 申报人  │(中文)                             │
│      ├────────────────────────────────┤
│      │(英文)                             │
├──────┼────────────────────────────────┤
│ 地  址 │                                │
├──────┼───────┬──────┬─────────────────┤
│ 邮  编 │       │E—MAIL邮箱 │                 │
├──────┼───────┴──────┴─────────────────┤
│ 企业性质 │□专业外贸公司  □工贸生产企业  □三资企业  □其它类型企业│
├──────┼────────────────────────────────┤
│ 贸易方式 │□一般贸易  □加工贸易  □转口贸易  □其它方式      │
├──────┼─────┬─────┬─────┬──────────────┤
│ 企业信息 │ 厂房面积│     │ 设备数量│              │
│      ├─────┼─────┼─────┼──────────────┤
│      │ 注册资金│     │ 员工人数│              │
├──────┼─────┼─────┴─────┴──────────────┤
│  出  口│ 批件号码│                          │
│  经营权的├─────┼──────────────────────────┤
│  审批机关│ 有效期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工  商 │ 执照号码│                          │
│ 营业执照 ├─────┼──────────────────────────┤
│      │ 有效期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主要经营范围        │  商品输往国别              │
├────────────────┼──────────────────────┤
│                │                      │
│                │                      │
│                │                      │
├─┬──────────────┴──────────────────────┤
│法│姓  名:                                │
│人│                                     │
│代│职  务:                                │
│表│                                     │
│ │联系电话:                                │
└─┴─────────────────────────────────────┘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