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及工效降低所发生的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进行夜间施工时所发生的降低工效、夜餐补助、施工照明及设施等费用。
(3)流动施工津贴,指施工企业的施工队伍离开企业基地承担施工,流动性大劳动条件差,施工分散而使生活费用增大,适当补助职工由于流动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4)现场材料二次搬运费,指因场地狭水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要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测绘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6)检验试验费,指对材料、构件等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试验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7)施工因素增加费,指具有市政或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特点又不属于临时设施范围,并在施工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地下管道的勾头,交叉处理与恢复措施,边施工,边维持交通(包括汽车、畜力车等)的措施费用等。园林工程包括防游人干扰及路面保护等措施费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因素增加费所包括的内容,可根据其具体情况作必要的调整。
(8)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用。
二、间接费
间接费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组成。
(一)施工管理费
1.工作人员工资,指:
(1)施工企业的政治、行政、经济、技术、试验、警卫、消防、炊事和勤务人员以及行政管理部门汽车司机等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性质的津贴(包括副食品价格补贴、粮煤差价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不包括由材料采购保管费、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营业外开支的人员的工资。
(2)工作人员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支付工作人员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
(3)工作人员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防暑降温费等。
2.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在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点五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的在职职工教育经费。
3.办公费,指行政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含复印)、邮电、书报(含业务技术学习资料)、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