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柳州地区
设立地级来宾市并调整柳州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2]8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调整我区柳州市和柳州地区行政区划设立地级来宾市的请示》(桂政报[1999]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柳州地区和来宾县,设立地级来宾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兴宾区建设大道。
二、来宾市设立兴宾区,以原来宾县的行政区域为兴宾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来宾镇前卫路。
三、来宾市辖原柳州地区的忻城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兴宾区。原柳州地区的县级合山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