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主持或作为业务骨干参加日处理量为10万吨以上的水处理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优秀;
⑹主持或作为业务骨干参加总投资20万元以上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优秀;
⑺主持或作为业务骨干参加年处理量2万吨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⑻主持的噪声控制、放射性处理与防护工程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⑼主持或作为业务骨干参加的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地、市级以上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
⑽主持编写的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由国家环保局或地方政府审议通过,颁布执行;
⑾主持开发和推广的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经省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
⑿负责科研、开发项目计划审查、阶段检查,、成果验收,主持编写的本行业、单位的环保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及有关重点项目的论证等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
(2)有下列体现业务、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之一:
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省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三篇或出版一本五万字以上专著或翻译出版一本有较高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译著(其中独立翻译五万字以上);
⑵在推广应用先进理论、方法和技术中有突出贡献,并在国内处于一流水平,经同行专家认可;
⑶主持的科研、开发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
⑷主持的科研、技术开发成果被推广实施,取得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九、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系统地掌握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并能在实践中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各分支必备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如下:
⑴环境生物:环境保护概论、环境生物学、污染生态学、生物数学及生物统计学、生物化学、环境工程学、环境毒理学、环境地学;
⑵环境化学:环境污染化学、环境分析化学、环境控制化学、环境生态学、环境保护概论、环境工程学、数理统计;
⑶环境物理:普通物理学、环境保护概论、数理统计、环境工程学。
各分支还须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为:
a.大气环境物理:相关的大气物理学和海洋物理学、土壤物理学、大气动力学、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空气污染气象学、云物理学、大气探测技术;
b.环境声学:声学、振动学、工程数学、大气声学;
c.环境光学:光度学、色度学、生物光学、实验心理学、大气光学、水光学;
d.环境热学:热力学、传热学、工程数学、分子物理学、辐射和光谱学;
e.环境电磁学:电磁学。
(2)了解所从事分支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熟悉本专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4)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问题的基本能力。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⑴有参与省、部级主管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有主持或作为业务骨干参与专项研究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专项研究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承担专项研究方案设计和报告编写;
⑵根据项目任务、技术手段,组织运用相应的工作方法互相配合完成专项研究任务;
⑶有独立解决专项工作中技术性较强的问题的能力和经历。
(2)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