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监测工作的技术人员:
1、从事大气环境及污染源监测的技术人员;
2、从事水环境及污染源监测的技术人员;
3、从事物理监测(包括噪声、电磁波、振动、热污染等)的技术人员;
4、从事生物、生态环境监测的技术人员;
5、从事环境放射性物质监测的技术人员;
6、从事土壤监测(包括固体废弃物污染监测)的技术人员;
7、从事环境监测方法研究、仪器开发、应用的技术人员;
8、从事环境监测数据传输、程序设计、计算机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9、从事环境监测信息收集、整理、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及环境监测网络设计的技术人员。
六、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四等奖,国家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5)星火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土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七、获取和处理信息能力
(一)申报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从事本专业常规技术工作。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了解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现状,并在工作中应用计算机进行相关研究。
分则
八、环境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较系统地掌握环境工程专业的必备专业理论和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本专业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为:环境保护概论、工程制图、环境工程学、工程数学。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某一方向的理论知识,能较熟练运用该方向技术方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研究领域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4)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并能结合实际工作加以运用。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⑴掌握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噪声控制工程、环境系统工程的基本工作方法和程序;
⑵有参与区域性、大中型或省、部级主管局重点环保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有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参加小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
⑶能够查询、阅读国内外本专业文献、资料并能进行分析、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