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熟悉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先进理论、技术和科技信息,把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发展趋势。广泛参加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学术交流活动。
3、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法律、规范和章程。
4、任农艺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果树分支专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制订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对果树发展方向、生产结构、品种结构、生产布局等某一个方面提出决策性意见,经省主管部门和省级同行专家论证,确认有所创新,并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明显地促进了本地区果树生产的发展。
②曾主持县以上或主持200公顷以上果园的技术工作,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指导扶持农户发展果树庭园经济,在一个县以上的范围内取得明显成绩,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对生产中突发的二项以上重大技术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③掌握果树建园、育苗、整形修剪、植保、保花保果、疏花疏果,提高果品质量,克服大小年、培肥土壤等栽培技术和果品分级、包装、运输、贮藏、加工技术,至少在一项技术上有独到见解或创新并具备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组装综合配套的先进技术应用于生产。
④对确定本地区(县以上)主要发展的果树树种、品种、砧木材料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曾主持制订县以上果树资源普查方案,发掘和整理一个本地区优良品种和种质资源;或引进二个优良品种及类型或选育一个新品种,经省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为国家或省级品种。
⑤承担一项以上国家、省果树重大技术研究及开发项目;或能针对生产难题和市场需要主持二项以上地级攻关项目;或在一项重要技术研究上有所突破和建树,经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参与或主持试验设计、实施、结果分析、总结全过程。
⑥推广一个以上果树新品种;或推广二项以上重大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方法;或开发一项以上新产品,经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或组织生产的优质果品有一个荣获部优或二个荣获省优称号。
⑦制订一项以上或改进提高二项以上果树苗木、果品及加工制品的国家或省的行业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能力。
⑧总结二项以上果树先进生产经验,进行理论分析和概括,并在本地区(县以上)推广应用,或培养7公顷以上优质、高产、典型果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2)蔬菜分支专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制订蔬菜、食用菌、西甜瓜生产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对发展方向、生产布局、基地建设、品种结构等一个方面提出决策性建议,经省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论证,确认有所创新,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组织实施,明显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②曾主持县以上或70公顷以上生产基地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指导扶持农户发展蔬菜庭园经济,在一个县以上范围内取得明显成绩,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对生产中突发的二项以上重大技术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③掌握蔬菜、食用菌、西甜瓜制种、良种提纯复壮、实现优质、高产、高效栽培以及保鲜贮藏、速冻加工技术,在一项以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和创新并具有较高的实际操作技能,组装综合配套的先进技术,并应用于生产。
④发掘和整理一个以上本地区蔬菜优良品种;或引进二个以上优良品种;或选育一个以上新品种,经省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为国家或省级品种。
⑤承担一项以上国家、省重大技术研究及开发项目;或在一项重要技术开发方面有所突破与建树,经鉴定达到国家或省内先进水平,并参与或主持项目设计、实施和结果分析总结全过程。
⑥至少推广二个以上蔬菜、食用菌、西甜瓜优良品种;或推广二项以上新技术、新设施、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方法;或开发一项以上新产品,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经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⑦至少制订一项以上或改进提高二项以上蔬菜、食用菌、西甜瓜的国家或省的行业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指导、协调能力。
⑧至少总结二项以上蔬菜先进生产经验,进行理论分析和概括,并在本地区(县以上)推广应用;或培养7公顷高产、优质、高效典型,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3)茶叶分支专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制订生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对茶叶生产发展方向、茶树品种结构、茶叶产品结构、生产布局等某一方面提出决策性建议,经省主管部门和省级同行专家论证,确认有所创新,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组织实施,明显地促进了本地区茶叶生产的发展。
②曾主持县以上或70公顷以上茶园的技术工作,对生产中突发的二项以上重大技术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③掌握茶树建园、育苗、修剪、植保、采摘、土壤管理等栽培技术和制茶生产技术、茶叶保鲜技术,在一项以上技术上有独到见解和创新,并组装综合配套先进技术应用于生产。
④引进二个以上茶树新品种;或选育一个以上茶树品种,经省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为国家或省级品种;或研制二个以上茶叶新产品在省以上名优茶叶评选中评为优质产品。
⑤至少承担一项以上国家或省茶叶重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或在一项重大技术上有所突破和建树,成果经鉴定达到国家或省内先进水平,并参与设计、实施和结果分析总结等全过程。
⑥至少推广二项以上茶叶生产新技术和茶树新品种,或推广二项以上制茶新工艺及先进的检测方法;或开发一项以上新产品,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经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⑦至少制订一项以上或改进提高二项以上茶叶种苗及茶叶的国家、省、行业标准。
⑧至少总结二项以上茶叶生产先进经验,进行理论分析和概括,并在本地区(县以上)推广应用;或培养7公顷以上优质、高产、高效典型茶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4)花木分支专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制订花木、盆景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其发展方向,生产结构、区域布局等其中一个方面提出决策性意见,经省主管部门和省内同行专家论证,确认有所创新,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并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明显促进了本地区花木、盆景生产的发展。
②主持花木、盆景生产基地、设施栽培的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扶持指导农户发展花木庭园经济在一个县以上范围内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对生产中突发的二项以上重大技术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经省、部级主管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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