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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1)至少能诊断或鉴定农业部规定的67种全国范围统一统计的农作物病虫害之中的20种。
  (2)曾及时发布6000公顷或者县级以上区域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量和发生期的短期、中期预报。
  (3)运用农作物病虫草鼠测报电码模式三个生产周期以上。
  (4)曾对地级区域12000公顷面积内主要测报对象进行调查,测定空间分布型和确定抽样技术,并组织实施。
  (5)曾主持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新品种田间试验、示范工作。
  (6)制订过系统测报对象和一般测报对象调查历。
  (7)曾正确运用3种以上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办法指导生产三个周期以上。
  (8)曾诊断或鉴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检疫对象和全国15种检疫对象。例如水稻细菌性条斑病、小麦一号病、小麦黑森瘿蚊、毒麦、谷斑皮蠹、甘薯瘟病、马铃薯癌肿病、棉花枯黄萎病、苹果蠹蛾、苹果绵蚜、柑橘黄龙病、柑桔溃疡病、柑桔大实蝇、葡萄根瘤蚜、美国白蛾等。
  (9)曾参与起草农药、植物检疫有关法规、条例等。
  (10)熟练掌握植物检疫、检验常规技术,并已指导生产三个周期以上。
  (11)熟悉掌握10种以上常用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操作规程,并已指导生产三个周期以上。
  (12)熟悉掌握20种以上常规农药品种分析化验标准,并已指导生产三个周期以上。
  (13)熟悉掌握国内5种以上主要植保机械种类的使用技术,并已指导生产三个周期以上。
  (14)曾正确指导至少一万户农民安全使用农药或植保机械。
  三)业绩与成果
  任助理农艺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发布的县级区域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短期、中期发生量和发生期预报,被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二条以上,对指导适时防治起到较大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2)主持或参加至少一种以上农作物病虫草鼠预测预报或者防治技术、检疫、农药、植保机械技术开发项目,写出总结,通过地级评审,具有一定先进性和实用性。
  (3)获地级农业主管部门授予的业务工作奖励二次以上或地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奖者。
  (4)至少参加一项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新技术的推广,其面积12000公顷以上,并经上级业务部门鉴定验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对一个农药品种的分析方法进行改进,并被农药质量检测单位采用。
  (6)参加了本区域范围内推广控制或消灭检疫对象的新技术,推广面积占疫区面积的60%以上,经上级业务部门验收合格。
  (7)至少参加一个以上有关化学防治或生物防治技术开发项目,写出总结,通过评审,具有一定先进性和实用性。
  (8)参加过一个以上农药(包括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品种应用新技术或植保机械应用新技术的推广,其推广面积占适宜推广面积的60%以上,经业务部门验收合格。
  2、撰写下列论著之一:
  (1)为县以上业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编写有关植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的培训教材、讲义、资料一万字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关植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的文章至少一篇。或在地级学术讨论会交流论文二篇。
  (3)参加编写有关植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的科普读物、技术资料、工作报告不少于三篇,或者是公开出版著作的编写者之一。
  (二)高级农艺师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必须全面掌握植物保护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全面了解作物栽培、土壤肥料、遗传育种、农业气象、农业环境保护、系统工程、电子计算机应用、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标准等。
  3、在下列专业领域之一有较深入的研究:
  (1)预测预报专业人员应重点对植病研究、植病诊断、植病流行、生物统计、预测预报原理、预测预报方法、抽样技术原理、数理统计预报、空间分布理论有所研究。
  (2)防治专业人员应重点对昆虫生态、农业螨类、农业昆虫、农业植物病理、植病诊断、植病流行、生物统计、化学保护、植保机械、生物防治、综合防治原理、经济阈值理论有所研究。
  (3)植物检疫专业人员应重点对农业昆虫、昆虫分类、农业植物病理、真菌分类、细菌分类、病毒分类、杂草分类、线虫分类、植病诊断、植病研究、昆虫研究、化学保护、综合防治原理、仑库病虫、植物检疫、空间分布理论有所研究。
  (4)农药应用管理人员应重点对农药合成、农药加工、农药分析、农药毒理、生物测定、生物统计、农药残留、生物防治、综合防治原理有所研究。
  (5)植保机械应用管理专业人员应重点对植保机械设计、施药技术、化学保护、生物统计、生物防治、综合防治原理有所研究。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1、必备条件
  (1)曾参与省、部级以上植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项目的选题、立项、论证及实施全过程,并就其中较复杂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熟悉国内外植物保护科学技术及管理的现状和发展动态。
  (3)熟悉植物保护分支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
  (4)曾对农艺师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并编写过讲义或教材。
  (5)有审查本专业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统计分析、统计预报的结果报告的经历。
  2、任农艺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至少诊断或鉴定全国范围统一统计的农作物病虫害67种之中的40种以上。
  (2)曾主持发布1万公顷或者县级以上区域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发生量和发生期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预报。
  (3)曾指导对地级区域2万公顷面积内主要测报对象进行调查,测定空间分布型和确定抽样技术,并组织实施,审定实施报告。
  (4)掌握当地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办法,并指导过农业生产。
  (5)曾主持诊断或鉴定全国性重要检疫对象。
  (6)为主起草省以上农药管理、植物检疫有关技术标准、规程、法规等。
  (7)掌握植物检疫、检验国内外新型技术,并指导过农业生产。
  (8)主持制定二种以上新型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操作规程。
  (9)主持制定二种以上新型农药品种分析化验标准。
  (10)主持推广、开发二种以上新植保机械的使用技术。
  (11)曾主持推广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新品种或植保机械新技术30万公顷以上。
  (12)有参与2万公顷或地级以上测报或防治等有关分支项目的全过程的经历,曾主持主要环节和主要问题的论证;或者主持本地区区域内测报和防治项目并编写、审查报告,具有评审和鉴定相应级别项目成果报告的经历与能力。
  (13)主持过本地区区域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测报技术、防治措施的研究开发,并能运用测报新技术、新成果进行技术开发或试验示范,并指导撰写技术总结。
  三)业绩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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