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成果被地、市级列为成果推广项目或被地、市级主管部门决策采纳不少于二项;
⑤参加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的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⑥有一项企业能量平衡或二项冶金设备热平衡测试报告意见被采纳,节能效果明显或对环保有重大好处;
⑦获得过本专业一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技术诀窍),并已实际应用取得较好效果者;
⑧起草编写的规划方案、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或其他重要性与之相当的技术文件不少于二份,并经批准实施;
⑨主要参加编写的可行性论证、调研技术报告二份以上,并经专家认定合格。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承担组织过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上级审查通过,作为施工图的依据,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的专题科研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中主要部分研制,并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不少于二项;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承担的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不少于二项;
⑤业务建设项目或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⑥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三等奖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或技术总结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二份以上,其中至少有一份被专家认为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新颖性。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一个大、中型企业的车间或生产厂的技术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完成上级规定的本专业技术经济指标,并得到企业的认可;
②在一个大、中型企业的生产中及时解决、处理较为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③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过一项中型以上企业较重大的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④对所负责的耗能设备,由于采用先进技术,连续两年取得明显的节能效果;
⑤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或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⑥施工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⑦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⑧起草编写的本企业能量平衡测试或二种设备热平衡测试报告获主管部门认可。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或技术总结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二份以上,至少有一份被专家认为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冶金热能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科研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数学、计算方法以及与本人研究方向有关的计算传热学、计算流体力学或计算燃烧学、冶金热工过程数学模型、系统工程学、能源经济学等现代专业基础及耐火材料、工业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规划设计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计算传热学、计算燃烧学、特种耐火材料、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及环保技术;生产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发展战略等知识。
(2)在冶金热能工程领域或交叉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独特见解,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熟练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手册,并了解其制定的依据和使用条件。
(4)设计人员还应熟练掌握CAD软件的使用知识。
2、工作经历与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②曾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难题;
③能够运用工程数学、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专业基础知识,编制冶金热能工程领域的计算机应用软件或离线与在线数学模型。
(2)任工程师期间,担任过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负责人或二项以上一般课题负责人,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本人为主,组织编制过本学科的技术发展规划或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定过技术方案和技术文件;
②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曾解决过科研工作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
③主持过一项国家级攻关课题或重点科研项目;
④主持过冶金热能工程方面的二项省、部级以上课题;
⑤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三项;
⑥组织过省、部级以上重大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与学习工作;
⑦主持过一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重大手段建设项目。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指导本专业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参加过大中型企业调研、生产实践、现场施工、设备改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并曾独立解决本专业重大技术问题。
(2)任工程师期间,担当过企业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规划设计负责人,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承担、主持编制过冶金热能工程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冶金企业发展规划一次,并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②承担、主持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③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冶金热能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冶金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承担、主持过一项重点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同时有一项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
⑤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二项以上,并有一项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
⑥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⑦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规划、冶金工程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项目中的任意二项。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具有指导本专业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②有独立解决本企业重大专业技术问题和处理专业设备故障的能力与经历;
③曾独立组织本企业生产和改进重大工艺。
(2)任工程师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的主要生产厂、矿生产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生产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
②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施工、验收和开工投产;
③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实施;
④组织协调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问题的实施,并取得明显效益;
⑤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设备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或果断处理过重大设备故障和重大隐患,并取得明显成效。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二项以上,经济效益显著;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地、市级(或特大企业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⑤在组织大中型企业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二项以上具有显著效益的科研成果;
⑥获得过本专业二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应用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且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的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部颁标准、规程或省、部级以上组织的大型专业调研总结报告的主要执笔人。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编制的规划方案或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主持的省、部级重点冶金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③负责的项目获国家级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⑥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⑦参加制定的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已颁发付诸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执笔人;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并不少于二篇;
④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⑤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③在生产中已取得有重大推广价值的生产技术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④在提高产量、优化工艺、改进质量、节能降耗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有独特见解,并有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和付诸实施;
⑤在处理重大工艺隐患和排除重大设备故障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表彰奖励;
⑥对企业节能、降耗、改善环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受到省、部级以上单项表彰奖励。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的有价值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本人直接参加的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技术总结的主要执笔人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七、耐火材料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硅酸盐物理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性能、矿物--岩石学、无机材料结构学、耐火材料工艺学、粉体工程、检测原理与测试方法、燃料与燃烧。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化工原理、冶金过程一般原理、工业炉构造、热工过程及耐火材料机械设备的构造原理、使用性能;设计人员还应掌握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
(2)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掌握耐火材料工作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
(4)科研人员还要了解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以及试验研究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规划设计人员还要掌握耐火材料工业规划设计工作质量标准,了解有关工程规划设计管理、设计规范的内容和要求;生产人员还要掌握耐火材料生产工作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了解生产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