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报告或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科研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金属压力加工金属学、金属压力加工机械设备、电力拖动、液压技术、工业电气自动化;规划设计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冶金机械、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电工学、冶金机械、工业电气自动化、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2)在金属压力加工领域上有独特见解,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全面了解本专业有关的法规,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生产人员还应了解产品的质量要求和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重点轧钢厂科研项目专题,组织完成科研课题的设计、报告、工作细则编写的经历;
②有对相应级别科研项目的成果报告评审的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③曾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过科研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④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过一项国家金属压力加工方面的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②主持过冶金工业材料、工艺、设计、测试等方面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二项;
③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不少于三项;
④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
⑤曾主持(主审)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设计、报告的编写或审查工作;
⑥负责编制过金属压力加工学利的技术发展规划或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立项论证、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重点轧钢厂工程规划设计项目专题,组织完成规划课题的设计、报告、工作细则编写的经历;
②有对相应级别工程规划设计项目的成果报告评审的能力与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③曾参与大、中型企业轧钢方面工程规划设计和技术标准规程的编写;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承担、主持编制过本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轧钢企业工程规划一项;
②承担、主持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③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轧钢工程项目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型冶金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承担、主持过一项或累计多项工程设计的全过程,同时有一项获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
⑤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⑥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轧钢工程规划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项目的其中任意二项以上;
⑦曾主持(主审)省、部级重点轧钢工程方面科研项目的设计、报告的编写和审查工作。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组织省、部级重点轧钢厂的生产工作的经历;
②曾独立组织或承担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和轧钢生产的工程项目;
③有对相应级别的金属压力加工厂家所取得的生产成果报告的评审能力与经历,有对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与经历;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曾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轧钢厂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生产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
②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施工、验收或开工投产;
③主持或负责过金属压力加工专业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实施;
④组织协调过大中型企业重大生产技术问题的实施;
⑤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轧钢厂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实施,果断处理、排除过重大生产故障;
⑥主持和负责过出口创汇的新产品开发,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主持完成的金属压力加工方面的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⑤在组织大、中型轧钢企业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技术突破和巨大经济效益,不少于二项;
⑥获得过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⑦是制定国家或金属压力加工行业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并获得国家、行业标准化委员会或省、部批准通过;
⑧在金属压力加工专业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中有较大创新或独立研究的新方法、新技术,经同行专家评议居国内先进水平。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主持编制的轧钢工程规划方案、厂址选择或老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同行专家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已完成的国家重点轧钢工程项目的专项负责人;
③承担、主持的省、部级重点轧钢工程项目或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型冶金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④负责的项目获国家级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⑥获省、部级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经同行专家评议有较高学术价值;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④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⑤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成果、业绩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在金属压力加工生产中获得省、部级三等奖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③在轧钢生产中取得具有推广价值的生产技术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④在处理和排除轧钢厂重大生产故障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表彰、奖励。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在促进生产发展或在提高质量、优化工艺、改进质量、开发新产品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发表有独特见解且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报告,并被采纳和付诸实施。
六、冶金热能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冶金热能工程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燃料及燃烧、冶金炉热工及构造、热工测量仪表及自动控制、企业系统节能、能量转换及利用、热力机械;规划设计人员还应必备机械制图、机械原理及零件设计。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钢铁冶金学、金属学及热处理、耐火材料,科研人员还应掌握金属压力加工工艺学、电子计算机基本原理、机械制图、耐火材料;规划设计人员还应掌握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生产人员还应掌握金属压力加工工艺学。
(2)掌握现代科技情报检索方法,较熟练地检索国内外期刊和专利文献,定期掌握国内外技术情报信息。
(3)科研人员能较熟练掌握常规的热工测试仪表的使用范围和操作规程;规划设计人员能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手册、制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生产人员能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能按新的工艺重新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经历与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独立承担和完成过省、部级课题的某一专项技术工作,并有专项技术总结或研制报告;
②熟练使用本专业所需测试仪器与仪表,能排除仪器一般故障和干扰,采集数据合理、准确,对奇点数据能作出正确解释;
③曾独立承担地、市级以上一般课题,解决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④曾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及试验分析;
⑤曾独立承担一些中、小规模的热工测试工作,并写出合格的热工测试报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中,某一子项的参加者;
③主持过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一般科研课题;
④主持过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单项科研课题不少于二项;
⑤参加过地、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二项,并是其中某个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⑥参加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不少于二项,并有推广使用报告;
⑦主持过中、小企业能量平衡测试一项,并亲自完成测试分析报告一份;
⑧主持过二种冶金设备的热平衡测试,并是其中一项测试报告的撰写人。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参加过施工服务、设备改造、安装调试的实践全过程或企业规划、工程设计全过程的工作;
②曾独立承担过企业规划或工程设计中的某一专项任务,并指导初级技术人员进行一般的规划和设计工作;
③正确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进行专题调研并解决本专业规划设计中的技术难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过二项以上本专业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且能熟练地掌握规划的程序,有较强的技术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②承担过二项以上本专业中型冶金热能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工作;
③参与过二项以上属于本专业大、中型冶金热能工程项目中的一个系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工作;
④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二项一般专题科研项目;
⑤参与过二项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中重要部分的研制。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熟练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设备情况和生产工艺流程,曾正确地处理本专业的设备故障和日常生产中常见的技术问题;
②指导初级技术人员按新的生产工艺进行实际操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过一项中型以上企业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谈判、审核、施工、验收和试车工作;
②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积极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过一起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
③主持过一项中型以上企业内的重大科研项目;
④参与过一项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二项地、市级科研项目(含大型企业级项目);
⑤主持过一次本企业能量平衡测试或二种设备热平衡测试;
⑥提出过技术或设备改进合理化建议二项以上,并被采纳付诸实施,效果明显。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含大型企业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