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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⑥独立主持过一项科研课题的实验室试验和中间试验,并取得良好效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技术总结或科研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⑤为主要参加入起草制定或修订过焦化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得到上级部门批准实施。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加的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被采纳实施,并表明具有可行性、先进性,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上级审查通过,并作为施工设计的依据,不少于二项;
  ③承担的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⑤承担的专题科研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不少于二项;
  ⑥承担的一般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不少于二项;
  ⑦科研项目、业务建设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⑧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工程设计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攻关、设备改造、工艺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③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于三项;
  ④在生产中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本专业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⑤参与编写的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的规划,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⑥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到本单位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⑦对生产工作提出书面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或大型企业技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一篇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还须较好地掌握煤岩学、高分子化学、炭素材料学、仪器分析、燃料与燃烧;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还须较好地掌握高分子化学、燃料燃烧、炭素材料、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还须较好地掌握炭素材料、高分子化学、应用煤岩、燃料与燃烧、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2)在焦化专业领域或交叉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独特见解,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全面质量管理基本概念及本专业的法规及规程;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全面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手册编制的背景材料、科学依据及使用前提。
  (4)熟悉冶金产品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了解技术经济和现代化管理知识。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在某一分支领域有效果显著的技术性突破,对所属科研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献;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规划、计划、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的制定或主持过部级产品质量检测及判定;
  ③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级攻关课题或重点科研项目,并在其中主持过一个子课题试验研究全过程;
  ②主持过省、部级一般科研课题二项或地、市级科研课题三项;
  ③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
  ④曾开发、应用、推广二项以上新技术、新设备或新产品,并取得成效。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大、中型焦化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过程的经历,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大、中型焦化工程项目的本专业分段全过程的经历,并圆满完成任务;
  ②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参加过企业调研、生产实践、现场施工、设备改造、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工作;
  ③在设计中运用计算机,组织本专业人员开发本专业设计工作需要的CAD软件或计算软件;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编制本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焦化厂规划一项;
  ②承担、主持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老企业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③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的分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⑤承担、主持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⑥承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规划、工程设计、科研、业务建设等项目二项以上。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大、中型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过本专业生产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实施的经历;
  ②作为技术骨干主持参与过技术规划、计划、技术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
  ③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将试验数据绘制成图表,并应用于生产;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生产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生产技术计划或重大生产技术措施项目的制定,并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
  ②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生产技术改造或改、扩建项目由立项到施工及开工投产的全过程;
  ③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实施;
  ④曾组织协调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生产技术难题的攻关实施;
  ⑤曾主持或负责过大、中型焦化厂重大设备检修、抢修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⑥曾及时地解决过生产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难题或果断地排除重大生产故障,并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均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效益显著;
  ②科研项目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获奖人;
  ④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合计不少于二项的主要获奖人;
  ⑤在组织大、中型企业设备改造、引进消化吸收方面,取得二项以上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⑥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并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不少于二项,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不少于一项;
  ⑦获得本专业二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以本人为主组织编制过本学科的技术发展规划或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定过技术方案和技术文件,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⑥曾主持起草制定过焦化产品国家或行业标准二项,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承担、主持编制的规划方案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老企业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经审查基本数据详实、方案切合实际,并被采纳或付诸实施,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主持的省、部级重点焦化工程设计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投产后效果良好,不少于二项;
  ③获得二项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④获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⑤获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合计不少于二项的主要获奖人;
  ⑥参与制定、审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施。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独立或为主发表或宣读论文,不少于三篇;
  ⑤部颁标准、规程或二项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或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报告的主要编写者。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主持完成一项国家重点课题并通过省、部级以上验收或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②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③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④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地、市级一等奖,合计不少于二项的主要获奖人;
  ⑤在生产中完成具有推广价值项目的技术骨干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⑥获得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且不少于二项;
  ⑦对促进生产发展或提高产量、质量、优化工艺、开发品种方面有独特见解,被采纳付诸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2)任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或译著;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二篇;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不少于三篇;
  ⑤在生产组织或管理方面发表有独特见解且有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报告,被采纳付诸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或主持编制省、部级专业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已经批准实施。
  三、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学及热处理、金属材料学、物理冶金学、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及其测试方法、金相及电子光学分析技术。从事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必备热处理车间设备及设计、热处理工艺学知识。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钢铁冶金学基础、压力加工工艺学基础、无损探伤、分析化学基础、电工学。从事设计和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掌握耐火材料学基础、机械制图学知识。
  (2)科研人员要掌握资料检索、试验设计、数据处理等科研工作程序及科研工作方法;设计人员要掌握绘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生产人员要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工艺技术,掌握本专业某一工艺过程的原理、设备的主要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单位的发展方向。
  (3)科研和生产人员应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生产人员还应了解本单位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设计人员应掌握本专业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手册,熟悉本专业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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