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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1994年10月17日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发布)

总则

  一、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冶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冶金工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结合冶金工程专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的名称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条件包括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条件。
  三、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由国家或授权单位发给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其职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四、冶金工程专业包括: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实验技术。
  五、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冶金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实验技术的人员。
  六、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申报中、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的一般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的主要获奖人;
  (5)省、部级科技进步(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6)取得所从事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以下学历、经考核合格,可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为高级工程师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资格。
  七、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之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000字符的能力;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具备在2小时之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000字符的能力。
  (二)计算机要求
  1、申报工程师资格,须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完成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并能提供给单位使用;
  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能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计算机技术,组织数据、信息的收集、处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研究与开发。

分则

   一、钢铁冶金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一般地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和方法。
  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为:冶金物理化学、金属学与热处理、冶金传输原理、冶金热力学和动力学、钢铁冶金学。从事设计工作的还应必备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知识。
  炼铁(含烧结球团)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铁矿粉造块、非高炉炼铁、炼焦、耐火材料。
  炼钢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转炉、炉外精炼、钢的凝固理论、铁水预处理、耐火材料。
  电冶金(含铁合金)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电炉炼钢学、炉外精炼、特种冶金、铁合金冶炼、钢的凝固理论、铁水预处理,耐火材料。
  铸钢(含模铸与连铸)分支:除必须掌握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掌握炉外精炼、钢的凝固理论、耐火材料。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金属压力加工、机械原理、分析化学与工业分析、工业仪表及检测技术。
  (2)了解国内外现代冶金技术现状和发展方向。
  (3)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掌握技术经济、现代化管理知识及有关的钢铁冶金产品质量标准,了解本专业质量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从事设计工作的人员还应掌握绘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从事生产技术的人员还应熟悉本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能清楚、准确地阐述本企业某一工艺过程(球团、烧结、炼铁、铁水预处理、冶铁、炉外精炼、铸锭、连续铸钢)的原理,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单位的发展方向,了解生产成本的核算方法。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大、中型或重点科研项目(项目须为省、部级以上)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小型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科研项目的方案论证、实施、成果报告的主要环 节和关键问题;
  ②熟悉本专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能清晰、准确地阐述本专业的某一工艺过程(指球团、烧结、炼铁、铁水预处理、冶炼、炉外精炼、特种熔炼、铸锭、连续铸钢)的技术原理,典型设备的主要工艺技术参数,国内外类似装备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本企业在这一技术领域的主要技术改进措施、发展方向;
  ③正确地进行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并能绘制出图表,图表的结构基本正确、合理;
  ④负责有关研究课题的国内外资料搜集、检索的准备工作;
  ⑤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本专业领域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项目的主要参加人或专项技术负责人参加过一项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
  ②参加过二项地、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至少为其中一项课题的负责人;
  ③参加过三项大、中型企业的攻关项目或课题,至少为其中二项课题的负责人;
  ④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新技术开发应用、成果推广项目不少于二项。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与大、中型或重点工程项目设计(项目须为省、部级以上)的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小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能把握住小型工程设计项目的方案论证、实施、报告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问题;
  ②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设计能力,如配料与混合系统、烧结与成品处理系统等车间性系统工程,节能、强化烧结的有效措施等;高炉热风炉系统的设计等;炼钢车间总体布置、各种计算,连铸机与铁水预处理及炉外精炼的工艺设计等;
  ③熟练地掌握施工图编绘,曾独立地进行施工服务,具有负责组织实施单体设备的改造、安装调试、冷、热试车工作的经历;
  ④曾参加中、小型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小型工程项目的成果报告的精确性、经济效益和所达水平的评估能力与经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过二项以上企业规划或中型以上企业的主要生产厂的专业规划工作,具有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能力与经历,能准确、清晰地进行本专业的技术分析;
  ②参加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冶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作;
  ③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冶金工程项目的本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④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二项院(所)、中型企业以上一般专题科研项目;
  ⑤承担过二项院(所)、中型企业以上一般业务建设项目;
  ⑥参与过二项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重要部分的研制工作;
  ⑦参与过二项省、部重点项目的主要部分的工作。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参加中型以上规模的技术改造、设备改造、产品质量改进等工程或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经历或主持、承担小型项目的方案论证、设计、实施、成果报告等全过程的经历;
  ②有从事产品质量管理、专项技术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累计三年以上的经历,组织处理过较复杂的生产技术或产品质量问题,组织处理过生产工艺、品种质量和安全生产中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
  ③曾正确进行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并能绘制图表,图表结构基本正确、合理。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中、小企业以上的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改造、改善技术经济指标、提高产品质量等项目的立项、施工、验收和试车的组织实施工作;
  ②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中、小企业以上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③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过对中、小企业以上的生产工艺过程或设备进行较复杂或较重大的改进工作,对降低物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取得良好的效果;
  ④负责处理日常生产中出现的较复杂的生产故障,取得良好的效果。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②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③科研项目获地、市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至少为其中一项课题的负责人;
  ④作为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参与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收到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⑤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被采用,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的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被采纳并表明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通过上级审查、鉴定,作为实施的依据,不少于二项;
  ③承担的专题科研项目或参与的省、部级重点专题科研项目重要部分的研制工作,通过省、部级技术成果鉴定,不少于二项;
  ④科研项目、设计项目、业务建设项目获省、部级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⑤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项目不少于二项;
  ⑥参与编写的工程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或其他重要性与之相当的技术文件,经批准实施,不少于二份。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撰写过本人完成的工程项目的总结报告,并经专家认可。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攻关、设备改造、工艺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②获得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获奖人;
  ③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的科研、攻关、技术改造项目不少于二项;
  ④在生产中取得具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获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
  ⑤参与编写的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的规划,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果;
  ⑥及时解决、处理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较复杂的生产问题或故障,受到本企业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⑦对大、中型企业主要生产厂或小型企业的生产工作提出书面的技术性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著、论文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工程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须较好地掌握专业发展需要的冶金仪表、钢铁冶金实验技术、钢铁冶金设计;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技术经济、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除具备工程师所应掌握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科技管理、生产管理、企业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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