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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试点高校网络教育招生,可以委托省级高招办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经我部批准的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校外学习中心,在试点高校的统一安排下可以配合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但不能自行招收学生,不能自行发布招生广告。除试点高校和省级高招办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网络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
  2.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试点高校要根据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网络教育的特点,科学制定并不断改进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要采取措施,确保网络课程达到教学基本要求。要使用高质量的网络课件、资源库、试题库、教学平台、课件制作工具等开展教学。要采取措施保证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优秀教师主持网络课程,保证授课质量。
  试点高校要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指导和服务,要利用网络技术和专兼职教师逐步建立和实施导学制度,保证每位学生都有指导教师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试点高校要对参加导学制度的指导教师提供培训和管理。
  3.严格考试管理
  试点高校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全面素质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弘扬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的精神,树立刻苦勤奋的学习风气。要严格按照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实施各个教学环节的考试、考核和考察。要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评分标准,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对于违反纪律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试点高校的教学管理制度要体现网络教育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重修和延长修业年限,允许学生按照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对于只修完单科课程的学生,试点高校应颁发单科课程学分证书。
  试点高校应转变观念,逐步实施和完善各自的学分认可制度,主动共享其它高校的优秀教育资源。
  三、加强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共享,提高校外教学支持服务水平
  为促进资源共享,提高网络教育服务质量,我部支持建设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试点高校开展网络教育提供上机环境、技术支持、资源建设、学生管理、考务管理等教学支持服务。
  建设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需经过我部审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或试点高校设在本地的学习中心,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学习中心设置条件进行核准和管理(文另发)。
  对本校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试点高校要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保证校外学习中心的服务质量。我部鼓励试点高校使用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并逐步向主要委托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校外教学支持服务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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