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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关于推荐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建质安函[2002]6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为了充分发挥建筑安全专家作用,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经部领导批准,拟成立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
  受建设部的委托,协助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规划和方案,组织建筑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科研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处理工作;组织制定建筑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承担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的鉴定和咨询工作等。
  二、专家推荐范围
  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设行业协(学)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筑业企业以及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正在从事行政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和教学、安全技术研究等工作的有关人员。
  三、专家推荐条件
  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曾长期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或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有丰富的施工现场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政策水平。在建筑施工某些方面和建筑安全有较深入研究,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著,对本专业的技术进步、发展有较大贡献。
  四、推荐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每个地区可推荐l-6名预选专家,经我部评定确认后聘任,聘期四年。
  五、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预选专家推荐表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联系人:苗喜梅
  电话:010-68393920
  附件:建设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预选)推荐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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