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电力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办法(试行)

  2.1.4 组织开展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技术、学术、经验交流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1.5 国家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设专人负责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2.2 各网省公司负责所管辖地区的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网络,并指定一名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成员,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2.3 各网省公司农电工作部在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2.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可靠性管理中心、国家电力公司和本公司颁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并根据本公司农村电网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2.3.2 建立健全本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协调开展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方面的工作,并下达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考核指标。
  2.3.3 在对本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与有关部门协调审定地(市)电力公司上报的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的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地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2.3.4 组织开展本公司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方面的技术、学术、经验交流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3.5 在本公司农电工作部设事业心强、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学历水平和现场经验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专责人应经过供电可靠性方面的专业培训,并保持工作相对稳定。
  2.4 各地(市)供电公司农电管理部门在本公司供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农村电网的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2.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颁发的各项供电可靠性管理规定,并根据本地区农村电网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4.2 建立健全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分解落实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考核指标。
  2.4.3 在对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上报和监督落实改善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的项目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县供电企业开展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2.4.4 组织开展本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管理方面的技术、学术、经验交流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