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告
(2002年 第4号)
根据《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2003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告。
二00二年九月三十日
2003年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实施细则
根据《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03年小麦、玉米、大米、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棉花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公布如下:
一、200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为:小麦905.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90%;玉米652.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64%;大米465.5万吨(其中:长粒米,即籼米232.75万吨;中短粒米,即其他米232.7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50%;棕榈油260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豆油281.8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菜子油101.86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26%;食糖185.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70%;棉花85.625万吨,其中国营贸易为33%。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为A类、B类。A类为一般贸易进口配额(包括除加工贸易以外的各种贸易方式进口);B类为加工贸易进口配额。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贸易进口列入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免予申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2 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者的基本条件为:2002年10月1日前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需提供2001年及2002年有关数据);2000至2002年无海关、工商、税务、检验检疫方面的违规记录;企业2001年进行的年度检验合格;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记录。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一般贸易配额申请者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小麦
1、国营贸易企业;
2、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3、2002年有一般贸易进口实绩的企业;
4、日加工小麦400吨以上的生产企业。
(二)玉米
1、国营贸易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