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实施范围
(一)重点城市:北京、天津、太原、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济南、广州、深圳、洛阳、郑州、武汉、湘潭、株洲、柳州、重庆、成都、贵阳、西安、兰州、银川、乌鲁木齐等30个城市为部里的重点联系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可以确定各自的重点联系城市。
(二)重点行业组织和企业集团: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空第二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集团。
(三)重点职业领域:数控机床操作人员,模具量具制造人员,特种焊接人员,机电一体化维修人员(机械设备),以及机械加工和装配生产线岗位、工种中多技能复合型技工。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择100家企业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机电项目)培训基地”。依托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建立培训基地。原则上每个重点城市各确定2家、机械工业联合会确定10家、每个重点企业集团各确定3家,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公布。企业结合实际及长远发展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实施以下培训项目:
1.面向本企业职工,实施岗位适应性培训、转岗培训、师傅带徒培训、技能提高培训等,组织岗位技能竞赛和练兵比武,表彰奖励技术能手。
2.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委托培训和订单培训。
3.面向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校企联合培训,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承担实习或见习任务。
4.面向社会,继续办好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二)选择100家学校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机电项目)培训基地”。依托机电类高级技工学校和相关专业实习设备先进、师资力量较强的工科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建立培训基地。原则上每个重点城市各确定2家,每个重点行业、企业集团各确定2家,部分省(区、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18家,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公布。由学校制定后备机电高级技工培养计划,实施以下培训项目:
1.面向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级技术工人,开展高级技工学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