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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
 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现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
  附件:1.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2. 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
     3. 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为加强技工培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劳动保障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适应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出发,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广泛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培训力量,普遍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
  二、目标任务
  瞄准企业生产急需,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和比重有明显增加和提高,缓解高技能人才短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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