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
(一九八九年三月七日)
爱国卫生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卫生工作方式,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当前,爱国卫生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而且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国务院认为,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这项工作,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用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工作的办法,同疾病作斗争,是我国创造的成功经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充分运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方式,发动和依靠群众来解决卫生防病问题。鉴于社会卫生和除害防病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社会性,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各级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使卫生条件的改善以及卫生水平的提高,与“四化”建设同步发展。
二、全国和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非常设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国和各地爱国卫生和防治疾病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拟定、组织贯彻国家和地方爱国卫生和防治疾病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团体,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治疾病活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口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检查和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爱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方法是: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各级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两次会议,专门研究爱国卫生工作,特别要引起对社会卫生问题的足够重视,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各有关部门要在爱卫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协调下,做好工作。对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政府要给予应有的支持。同时,要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地开展社会集资,义务服务,并开展有偿服务,办好公益性卫生事业,体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热情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捐赠投资,兴建卫生福利设施。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必须牢固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坚持不懈地抓好群体性、社会性卫生工作。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要围绕“二○○○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开展活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
1、坚持用科学方法,继续组织领导除四害活动。制定以灭鼠为中心的除四害规划,督促、检查年度目标的实现,组织考核、评比、验收;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扩大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四害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