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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农业部、林业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关于建立扫盲领导机构联合开展扫盲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扫盲和扫盲后教材建设
  1.国家教委继续组织部分省编写扫盲和扫盲后实用语文、实用算术、实用科技的示范教材及相应的教学大纲,争取今年下半年出书。这些教材和大纲除供本省使用外,要对邻近省的教材编写工作起示范作用。
  2.试验新的扫盲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并编写相应的教材和读物。如开展快速识字试验、电视扫盲教学、录音录像辅助教学等试验。
  3.组织部分省翻印亚洲文化中心编写的扫盲示范教材和扫盲后教材及读物,供国内编写教材时参考。
  4.定期开展扫盲和扫盲后教材评议奖励活动。计划今年下半年,中央有关部门将对扫盲教育的文字教材、声像教材、阅读材料开展评议奖励。今后每两年开展一次活动。
  5.各省(区、市)要继续编印扫盲和扫盲后教材及读物,试验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六、加强扫盲人员培训工作
  1.国家教委将组织部分省研究拟定扫盲教育干部岗位培训规范,编写扫盲人员培训手册,继续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写的扫盲人员培训手册的翻印、评估工作。
  2.各省(区、市)教育部门都要制订扫盲人员培训计划,并把扫盲人员培训纳入各级教育部门干部教师的总体培训计划。每年至少对下一级的扫盲人员开展一次培训。各省、地、县的成人教育学院、农民中专(技术)学校要责无旁贷地承担扫盲人员培训工作;各省、地、县的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农业、林业学校也要积极地承担扫盲人员培训任务。
  3.培训工作要逐步制度化、网络化。力争到1995年前,使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有培训计划、有培训基地和网络、有培训规范和手册,分级培训、全员培训的新局面。
  七、多渠道筹集扫盲经费
  解决经费的办法应坚持以地方为主,集体、群众自筹为主,各级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和国家教委《全国扫除文盲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中有关经费的规定,多渠道筹集经费。
  各级农村成人学校应按照国家教委和财政部(88)教备字035号文件规定,开展勤工俭学。同时对办学效益显著的教学班适当收费,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本校开办的扫盲班,以减轻国家、集体和群众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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