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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农业部、林业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关于建立扫盲领导机构联合开展扫盲工作的通知

  宣传、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宣传报道扫盲的成效和经验。
  文化部门充分利用县、乡、村文化设施,为基层扫盲班提供场所和各种阅读、视听材料;通过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和编导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积极宣传学习文化、扫除文盲工作的重要意义。
  共青团、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发动组织青壮年文盲参加扫盲学习;结合扫盲开展“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和青年实用技术培训活动;凡有扫盲任务的地方,青年、妇女组织都要积极参与举办扫盲班(组)或开展包教包学活动。
  科协组织所属基层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协同有关部门举办各种实用技术扫盲班,为脱盲学员提供各种科普读物,指导教学和科学实验。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各地部队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驻地的扫除文盲工作,并纳入到共建活动中,常年坚持不断,创建文明乡村。
  三、认真贯彻迎接国际扫盲年全国电话会议精神。要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和舆论工具在全国农村、林区广泛宣传扫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本地区的规划任务,让乡乡村村家喻户晓。农村和林区中小学、基层团支部、妇女组织、农林场站、科协组织、驻军部队等,要用实际行动响应落实国务院号召和各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参与国际扫盲年活动,为扫盲作贡献。
  四、逐级制订和落实扫盲计划。对文盲建档立卡,规划到人。要按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要求,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保证完成本年度扫盲任务。
  五、实行督促检查制度。今年全国扫除文盲工作协调小组将组成若干个调查组深入调查,并组织有关省区相互检查。检查内容:各地扫盲计划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扫盲开展面、文盲入学率、巩固率、脱盲率以及扫盲后继续教育的情况等;扫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等办学条件落实情况;普及初等教育和堵盲的情况。
  六、全国扫除文盲工作协调小组于9月前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国际扫盲年活动的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表彰的范围、条件和名额另行通知。
  上述措施和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7月中旬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部门报送国家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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