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世界银行贷款地方大学项目执行进展情况的通报
(教贷[1990]006号 1990年3月2日)
世界银行贷款地方大学项目,自我国同世界银行于1986年7月1日正式签署贷款协定并进入执行以来已经3年多了。在这期间,我委外资贷款办公室曾先后对项目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和中期检查;项目中外专家组也先后举行了7次联席会议,对项目执行工作和如何改进项目院校的管理以及提高学术水平方面提供了一些咨询建议;财政部、国家计委、审计署、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对项目的执行给予了很大支持;上述有关部(委)还分别参加过检查或听取过有关项目单位的汇报。
我委(89)教贷字025号文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做了部署。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项目省)按照文件要求,于去年九月、十月对所属的项目院校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送了我委外资贷款办公室。
根据各项目省检查情况,外资贷款办公室于去年11月14日至11月30日组织了有国内专家和有关人员参加的3个检查组,分别对6个项目省的19所项目院校进行了抽查。
此次中期检查的结果表明:这个项目总的执行工作是比较好的。目前项目的执行工作已进入中后期阶段。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按期全面完成对外签订的项目指标,充分发挥贷款效益,并为项目最后总评价工作做好准备,现将项目的执行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目标
这个项目是从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优先扶持一批地方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师范院校,使之适应我国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提出来的,是我委归口管理的第4个教育贷款项目。贷款总额为1.08亿个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20亿美元)。项目由两部分组成:1.对地方大学的援助。受益单位包括除西藏、海南以外的28个省(区、市)所属56所大学和国家教委所属的4所师范院校。主要是为这些院校引进一批比较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并为培训教师队伍和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援助。2.对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研究的援助。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内外经验,研究如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规划发展教育事业。项目总目标是:(1)适当扩大办学规模;(2)改进教学和科研计划,提高教学质量;(3)改进贷款院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