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在外债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风险管理的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外债风险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外债进行主动管理的意识不强,对国际资本市场变化不够敏感。
(二)外债风险管理的措施单一,缺乏统筹规划和系统、全面的管理。有的企业对外债结构做过一些调整,但未能就汇率、利率、币种及外债与企业的外汇收益是否匹配等多个方面统筹考虑,进行系统管理,尚不能达到优化外债结构的目的。
(三)国家鼓励企业进行外债风险管理的政策力度不够,企业自身进行外债结构调整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外商业贷款指标、购汇等限制,存在一定困难。
(四)多数企业缺乏熟悉国际金融及国际资本市场运作的人才,企业财务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不足。
(五)财务、审计制度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外债结构调整的需要。对规避外债风险操作的效果缺少公正、客观的评价体系。
三、国有企业外债风险管理的目的、内容
(一)企业外债风险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本企业向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境外金融机构、企业、其它机构、个人,以及中国境内的非居民筹借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以外币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
(二)企业外债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本企业的债务构成、企业经营情况及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对外债的结构进行优化,防范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及汇率、利率变化带来的偿债风险,合理控制外债资金成本,避免加重企业的债务负担。
(三)企业外债风险管理评价的标准是将外债风险控制在企业自身可承受的范围内,而不应以帐面盈亏为标准,其重要的参考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外债筹资成本。
(四)企业外债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借低还高、运用远期外汇买卖、债务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对债务币种、利率、期限结构进行调整,使本企业的内外债比例及币种、利率、期限等结构保持合理。
四、国有企业外债风险管理的有关要求
(一)企业领导人必须将外债风险管理列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定专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
(二)企业领导人应责成负责外债风险管理的部门在深入研究并充分听取有关金融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外债风险管理和结构调整的工作方案,确定具体的工作目标。
(三)企业外债风险管理部门应密切跟踪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关注国家金融、外债、外汇政策的调整,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调整本企业的外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