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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银行新会计科目的通知

  64.2500中央预算收入(总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总库收纳的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收入的退付款项、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得部分和中央给地方的预抵税收返还等款项。
  科目下按收入种类等分设账户。
  收入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退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65.2510地方财政库款
  本科目核算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的固定收入、共享收入、补助收入、专项收入、基金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的退付以及地方预算支出拨款、拨款的缴回、补助支出、专项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等款项。
  科目下按与预算级次相对应的财政部门和收入、支出等分设账户。
  收入增加时借记“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66.2520财政预算专项存款
  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专项存款。
  科目下按存款类别等分设账户。
  收入增加时借记“地方财政库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拨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行库往来”等科目。
  67.2530财政预算外存款
  本科目核算各级财政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拨或上解。
  科目下按存款单位等分设账户。
  68.2540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本科目核算国库各分支库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中央预算收入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当日收纳款项时借记“行库往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划分报解、退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行库往来”等科目,余额为零。
  69.2550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
  本科目核算国库各分支库当日收纳的、未报解及未结转的地方预算收入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当日收纳款项时借记“行库往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划分报解、退付、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行库往来”等科目,余额为零。
  70.2560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本科目核算国库各分支库收纳的未划分的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款项。
  本科目是过渡性科目,当日收纳的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款项借记“行库往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划转或退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行库往来”等科目,余额为零。
  71.2570代收国家债券款
  本科目核算金融机构缴入人民银行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
  科目下分别按发行机构、国债券种、发行年度等分设账户。
  收到国债发行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辖属行上划或总行转入“中央预算收入”时记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72.2580国家债券兑付资金
  本科目核算财政部拨入人民银行系统的兑付国家债券资金和通过人民银行总行拨付商业银行总行承销的凭证式国债的还本付息款项。
  73.2620代储存黄金专项基金(总行专用)
  本科目核算本行代国家储存的中国金币总公司历年上缴的利润。
  科目下按年度分设账户。
  74.2650暂收款项
  本科目核算本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暂收及应付的临时性、过渡性款项收入。
  科目下设以下账户:01.代保管款项;02.久悬未取款项;03.待付退汇及委托款;04.待查错账;05.金银过渡户;06.其他应付款。
  75.2660待清理负债
  本科目核算人民银行系统清理账外经营和违规经营过程中经批准可以列账的负债。
  科目下按负债项目分设账户。
  76.2670待处理收益
  本科目核算本行在清查资产和办理业务中发生的各项财产物资的溢余。
  科目下按照收益事项分设账户。
  发生资产溢余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转入损益时记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等科目。
  77.2680抵押外汇
  本科目核算本行在办理外汇抵押贷款业务时所收取的抵押外汇。
  科目下按币种分设账户。
  收到抵押品时借记“存放金融机构”科目,贷记本科目;到期还款或以抵押外汇抵偿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资产负债共同类
  78.3000联行往账
  本科目核算发报行向收报行划出的联行款项。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新年度开始,将本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上年联行往账”科目。
  79.3010上年联行往账
  本科目核算联行未达账项查清前的上年联行往账。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新年度开始,将上年度“联行往账”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本科目。俟联行未达查清,总行通知余额上划时,将本科目余额通过本年度“联行往账”科目转销。转销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80.3020联行来账
  本科目核算收报行收到发报行划来的联行款项。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收报行收到电子计算中心寄来的对账表与联行来账卡片核对相符的,转入“已核对联行来账”科目。
  新年度开始,将本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上年联行来账”科目。
  81.3030上年联行来账
  本科目核算联行未达账项查清前的上年联行来账。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俟上年的联行报单全部与电子计算中心寄来的对账表核对相符并转入“已核对上年联行来账”科目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新年度开始,将上年度“联行来账”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本科目。新年度收到的上年联行来账也在本科目核算。
  82.3040已核对联行来账
  本科目核算收报行根据电子计算中心寄来的对账表经核对后办理转账的联行款项。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本科目应根据对账表内所列的全部发生额转入,其中已核对相符部分与“联行来账”科目对转,未核对部分与“未核销报单款项”科目对转。
  新年度开始,将本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上年已核对联行来账”科目。
  83.3050已核对上年联行来账
  本科目核算收报行本年度收到电子计算中心上年的对账表经核对后办理转账的上年联行款项。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俟上年未达账项查清,上级行通知上划时,将本科目余额通过本年度“联行往账”科目转销。转销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新年度开始,将“已核对联行来账”科目的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本科目。
  84.3060未核销报单款项
  本科目核算收报行收到电子计算中心对账表与“联行来账”对账中未核对相符的联行款项。本科目余额借贷双方反映,不得轧差。
  未核销的原因为未收到发报行报单的,俟收到发报行寄来的报单时,将联行来账与有关科目对转后,再以联行来账与本科目对转;未核销原因为电子计算中心对账信息错误的,俟收到电子计算中心对账表进行冲正后,将已核对联行来账与本科目对转。
  新年度开始,将本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未核销上年报单款项”科目。
  85.3070未核销上年报单款项
  本科目核算收报行本年度收到电子计算中心上年度对账表与“上年联行来账”对账中未核对相符的联行款项。本科目余额借贷双方反映,不得轧差。
  新年度开始,将“未核销报单款项”科目的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本科目。俟上年联行未达查清时,本科目应无余额。
  86.3080电子联行往账
  本科目核算电子联行发报行向收报行划出的款项。
  日终,与转发行核对无误后,借记本科目,贷记“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87.3090电子联行来账
  本科目核算电子联行收报行收到发报行划来的款项。
  日终,与转发行核对无误后,借记“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为零。
  88.3100电子清算资金往来
  本科目核算本年度电子联行各收发报行与转发行之间的电子联行汇差资金。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日终,“电子联行往账”和“电子联行来账”科目余额分别对清后,全额转入本科目。
  新年度开始,将本科目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历年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89.3110历年电子清算资金往来
  本科目核算历年电子联行各收发报行与转发行之间的电子联行汇差资金。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新年度开始,将“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余额不通过分录直接转入本科目。
  90.3120大额支付往来
  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结算的往来款项。
  日终,将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91.3130小额支付往来
  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结算的往来款项。
  日终,将本科目余额全额转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余额为零。
  92.3140支付清算资金往来
  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行和接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办理支付结算的汇差款项。
  年终,“大额支付往来”、“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分别对清后,结转至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93.3150辖内往来
  本科目核算人民银行各分行内部资金往来款项的划转。
  科目下按内部机构等分设账户。本科目应每月进行核对,并表后月末日余额为零。
  94.3160同城票据交换
  本科目核算人民银行参加同城票据交换提出、提入的票据款项。
  本科目是同城票据交换的过渡性科目,年末日余额为零。本科目余额双方反映。
  95.3200发行基金往来
  本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向本行发行库解缴或提取的现金及本行业务库与发行库之间的现金往来业务。
  解缴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分支行借方余额反映货币净回笼,贷方余额反映货币净投放。
  总行每日以分行电报的投放、回笼数分别记载本科目。发行数借记本科目,贷记“流通中货币”科目;回笼数借记“流通中货币”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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