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经贸委关于下发《90mm
(3.5英寸)软磁盘外壳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通知
(2001年6月14日 署税发[2001]248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QB004-2000)》印发你们,请自2001年8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应严格按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格按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8月1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附件:《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QB004-2000)》
HDB/QB004-2000
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码39269090 ABS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ABS树脂(商品编号:39033000)为主要原料制成的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商品编码:39269090)的加工贸易单耗或损耗率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从事软磁盘加工贸易企业进行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生产的ABS树脂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2.1 ABS树脂制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净耗:
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按工艺技术要求加工单位(套)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所耗用ABS树脂的净质量(克)。
2.3 ABS树脂制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损耗率(%):
指在正常工艺性制造过程中,因生产工艺所必需,但不能物化在成品质量上的ABS树脂耗用量占投入量的百分比。
注:90mm(3.5英寸)软磁盘外壳是指由ABS树脂制成的上下两片外壳组成为一套,其规格为90mm(3.5英寸)。
3 单、损耗标准
3.1 原料品质规格
ABS树脂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合同中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GB12672《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