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太平洋IC卡的年费,由发卡机构自动从该持卡人的备付金存款主账户中按年扣收。
4.太平洋IC卡的挂失手续费为20元。
5.太平洋IC卡员工卡继续享受优惠,可免交(收)卡片工本费和年费。
(十五)资金清算
1.太平洋IC卡的资金清算,所有的联机交易均实行实时扣(入)账。
2.对脱机的消费交易采用批量扣账方式:一是每日日终前发卡行与特约商户进行联机的对账和消费交易明细数据的上传,发卡行按上传的交易明细数据进行批量扣持卡入账;二是根据商户提交的“商户卡”进行批量扣持卡人账。
3.遇终端设备或通讯线路发生故障,发卡行与特约商户联机对账和上传消费交易明细数据不成功,发卡行可根据商户提交的脱机消费交易凭证手工补账,批量扣持卡人账。
(十六)其他
1.各行领回的空白太平洋IC卡(含测试卡)和经过初始化的卡片,都须纳入表外空白重要凭证科目进行管理。
2.太平洋IC卡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和各类专用凭证、登记簿(申请表除外)等,同现行太平洋借记卡所用的会计科目和各类专用凭证。
二、会计核算手续
(一)开销户核算处理手续
1.太平洋IC卡备付金存款主账户的开户和年费收取的核算处理同现行的太平洋借记卡的有关核算处理手续。开户登记簿的登记以备付金存款主账户账号为主。
2.太平洋IC卡开户时,卡片工本费的收取,应缮制收费凭证,经复核无误后入账。收费凭证一联作“703手续费收入”科目的贷方传票,一联作回单。会计分录:
借:1011现金
贷:703手续费收入—太平洋IC卡工本费
太平洋IC卡补(换)新卡,卡片工本费的收取时的会计分录:
借:1011现金
贷:703手续费收入—太平洋IC卡工本费
3.太平洋IC卡的销户必须在发卡机构办理,其备付金存款主账户销户的有关规定和核算处理手续不变,仍按现行办法执行。太平洋IC卡芯片上的各账户可办理部分或全部销户。太平洋IC卡备付金存款主账户一经销户,其所有账户必须同时结清(包括电子存折、电子钱包和各专用账户)。销户登记簿的登记同开户。会计分录:
(1)电子存折(专用账户)销户时
借:261应付利息
贷:2118个人信用卡备付金存款—电子存折户(专用账户)
借:2118个人信用卡备付金存款—电子存折户(专用账户)
贷:2626代扣缴利息税
借:2118个人信用卡备付金存款—电子存折户(专用账户)
贷:2118个人信用卡备付金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