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行小额信用消费贷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甲方在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办理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清户手续;
  6.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8.乙方在贷款到期时有权从甲方的活期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内直接划款。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通知合同的另一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按____计收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按计(加)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曾向乙方提供过虚假的资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6 甲方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3.7 甲方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纠纷影响还款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