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用逐级拨款方式的单位,必须详细审核下级上报的项目执行方案,依据方案经费预算逐级拨付。下级单位必须及时上报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前期项目完成不好的,不能继续拨付项目经费。
五、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各级卫生、财政部门要对项目方案确定和实施全过程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项目资金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
(三)严格开支,加强监督。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勤俭节约,量入为出,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财务和会计核算,要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并做好项目各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项目超支的费用,一律不予弥补。对达不到实施方案要求的目标、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其他卫生补助经费;对虚报冒领、挪用专项资金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项目完成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应及时向卫生部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的文字报告,并接受项目评估和检查,卫生部应及时向财政部报送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卫生部、财政部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卫生部、财政部备案。
附件2: 国家卫生信息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根据《卫生部关于启动“国家卫生信息网建设”的通知》、以及
财政部制订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
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国家卫生信息网建设项目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按照政府采购办法进行购置。为保证项目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