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关于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外语考试教材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职司函〔199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称处:
近查《中国人才》第四期第15页刊登的《〈中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英语考试教材〉出版》的书讯未经我司审定,书讯内容严重失实,为避免造成考生误解,导致不良后果,现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外语考试根据人职发(1991)4号文件的规定,目前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若干部委自行组织,考试教材由各地组织编写,我部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全国统一的教材。
二、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外语统一考试问题我们正在研究中,目前尚在调研、试点阶段,有关语种设置、专业划分、等级划分和考试方法亦未确定,拟议中方案与上述书讯中的说法和教材完全不一致。
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外语考试)的大纲和考试参考用书的审定,经部确定司我司职责范围,其他任何机关和事业单位均无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