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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设绵阳科技城有关问题的批复

  三、改革科研院所人事用工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和竞争上岗制度,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并完善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兼职或离岗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开发、转化科技成果等创新创业活动的制度,允许离岗创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保留身份待遇,并回原单位竞争上岗。
  四、实施产权激励制度,建立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在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中实施产权激励试点。按照国家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和职工出资人股,从新增的资产中拿出一定份额以股份形式奖励有贡献的科技骨干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股份期权制。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所获得的股权等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科技骨干和实施成果转化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境内外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到绵阳科技城实施转化,经认定,均可同等享受优惠政策以及可优先享受高新技术转化项目的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
  五、分离办社会职能。对改制为企业的技术开发类科研单位,鼓励其采用多种方式分离办社会职能,并参照国有企业相关政策执行。
  六、发展风险投资,进入资本市场。建立多元化、社会化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主体在绵阳科技城建立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到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进入资本证券市场融资。
  七、支持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增加科技投入,形成各具特色的技术开发中心。
  八、加强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以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为代表的各类技术服务机构、技术交易机构、技术经纪机构、技术评估机构以及法律、会计等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实现中介机构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

第二节 办好西南科技大学,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走创新之路,适度超前发展教育。集中力量办好西南科技大学,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四有”新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大力提高劳动者的科技文化整体素质。
  以创新和发展的思路,办好西南科技大学。坚持开放办学和联合办学,充分利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和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等联合办学单位的人才和实验设备等资源,探索联合办学的新路子。动员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标准化的教学硬件设施,后勤服务设施按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和管理。积极探索和推进各种所有制形式办学,吸引国内外知名大学在绵阳办学。
  深化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专业结构,办好绵阳科技城建设急需的高、中等职业教育和各种规格层次的成人教育。加快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从2001年开始,小学三年级起实行外语和计算机技术教育。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资助学或兴办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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