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级财政没有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的或未及时下拨中央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的;
(四)在上年度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中,有严重违规违纪并未进行整改的;
(五)越级申报的。
第六条 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的分配方案,由财政部、水利部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防汛补助费计算公式:
An Dn Sn
Wn=M×{----×0.2+----×0.1+----×0.7}
N N N
∑Ai ∑Di ∑Si
i=1 i=1 i=1
×(0.4+α1n+α2n+α3n+α4n)×η
n:所计划的省(区、市)序号,如1为北京,2为天津,……。
Wn:分配给n省(区、市)的防汛补助费数量。
M:中央准备一次分配的防汛补助费总数。
An:n省洪涝成灾面积,千公顷。
N
∑Ai:全国洪涝成灾面积,千公顷。
i=1
N:为分配资金时全国遭受洪涝灾害的省数。
Dn:n省(区、市)洪涝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N
∑Di:全国洪涝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i=1
Sn:n省(区、市)水利工程水毁损失,亿元。
N
∑Si:全国水利工程水毁总损失,亿元。
i=1
α1n:反映省级财政状况系数,0 ̄0.2,省级财政状况越困难,取值越大。
α2n:反映领导重视防汛工作系数,0 ̄0.2,重视程序越高,抗洪救灾措施越得力,取值越大。
α3n:反映防汛经费情况系数,0或0.1,省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防汛经费,取值为0.1,否则为0。
α4n:反映防汛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系数,0或0.1,上年度审计、检查防汛经费使用没有发现问题的,取值0.1,否则为0。
η:调整系数0.9 ̄1.1 。
(二)抗旱补助费计算公式:
An Dn Sn
Wn=M×{----×0.7+----×0.25+----×0.05}
N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