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在队伍建设上,要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强基础学科和教育学科力量,要注意培养中青年教师,制定出培训措施,不拘一格地聘任一批政治思想好、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青年教师担任学科负责人,尽快完成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3、加强艺术师范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建立艺术师资岗位培训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艺术师资培训基地,并作出培训计划,定期对在职中青年教师进行培训,力争在五年内使不具备合格学历的中青年艺术教师都分别得到培训和补课。同时也要为老年艺术教师定期参加学术研讨及交流提供条件,以不断更新知识。为了提高艺术师资队伍的质量,对刚分配到高、中等艺术师范教育岗位上的青年艺术教师,要先培训后上岗。
  4、建立定期联系中小学制度,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要把定期去中小学教学或辅导作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艺术系科的负责人要经常去中小学了解情况,并组织专业课教师定期去中小学兼课,参加中小学艺术教师的教研活动和学生的课外艺术活动。除教授教学法的教师外,每位专业课教师都要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参加教育实习。
  5、按比例配齐艺术师资。根据艺术师范教育的特点和需要,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师生编制参考比例为1:2.5-3,美术教育专业为1:3-3.5;中等艺术师范学校与中师艺术教育专业班班级和教师的编制参考比例音乐为1:4.5-5,美术为1:4-4.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照上述比例,尽快配齐艺术教师。
  七、改革招生制度,提高考生质量
  1、加强对考生文化程度的考核,提高新生的文化素质。新生文化素质较低是影响艺术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要原因,要予以充分重视。为此,高师艺术教育专业招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委关于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的要求,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文史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录取分数线总分的80%,并逐年提高,争取到1998年,录取分数不低于90%。中等艺术师范学校和中师艺术教育专业班的新生录取,应坚持与普通中师一样的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
  2、要改革艺术教育专业考试的内容和录取方法。艺术师范教育专业招生考试,应按照培养规格的要求,对考生的艺术素质、知识、技能进行全面考核。要改变以往以单项技能考核为主的做法,加强对艺术素质的考核,探索具有艺术教育专业特点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国家教委将委托部分学校进行录取方法改革试验,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
  八、加强艺术师范教育科研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