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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优秀教材评奖办法

  2、练习和作业的安排要明确、具体、有层次、适应不同程度学生的需要。
  3、练习和作业的内容,形成多样化。要重视观察、实验、动手制作和社会调查,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尽可能利用简便易行的器材和已有的条件。
  4、练习和作业要注意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生产实际,引用的事例和数据要准确。
  (四)教材的文图
  1、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要求,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语言特点,不使用方言土语。
  2、文图配合恰当。
  3、引文、摘录要准确。
  4、装帧设计质量,要符合《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翻译教材
  (一)语言文字要规范,通俗易懂,符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语言特点。
  (二)要忠实于原文,同时不拘泥于原文,自然流畅,符合少数民族学生的思维规律。
  (三)翻译准确,不漏译。
  三、组织领导
  (一)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要在国家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成立少数民族文字优秀教材评奖领导小组。
  (二)中小学民族文字教材文种多,因此,要按文种聘请有关专家学者成立优秀教材评奖委员会,分别评审本民族文字的优秀教材。
  (三)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优秀教材评奖工作。
  四、申报和审批
  (一)在有关报刊上刊登评奖中小学民族文字优秀教材的消息,广泛征求师生的意见。并向有关民族中小学发出信函,由师生推荐中小学优秀教材。
  (二)由各出版社编辑室推荐,在社内组织自评。具体办法由各出版社自行制定,但必须经社务委员会同意。
  (三)由教材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申报的教材后,送优秀教材评奖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的教材,再次征求师生、编辑、出版部门的意见。
  (四)经过初审、复议的教材,由中小学民族文字优秀教材评奖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评出中小学民族文字优秀获奖教材。
  (五)由中小学民族文字优秀教材评奖委员会评出的结果,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后公布,并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授奖。
  (六)申报及评奖工作必须采取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正之风,经调查核查后,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五、奖励
  (一)中小学民族文字优秀教材的奖励,采用荣誉奖和物质奖相结合的方式。
  (二)获奖优秀教材的责任编辑及其他有关人员,由出版单位根据其在本书编辑出版工作中的贡献,给予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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