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关键岗位得到现行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误用失效的文件和资料。
(5)运行控制
组织应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危害和危险因素,确保其运行不偏离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和各项工作指标。对特种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与贮存、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与场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运行标准和规范;对容易引起差错或由于操作失误导致事故、事件或“不符合”的情况,应通过技术改造达到本质安全;对特种与危险设备要明确专人负责,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保养和维护;对于组织购买使用的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
运行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械、电气、热工、特种与危险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作业环境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项目;产品、工艺、工装的设计和使用;产成品、原辅料的流程与摆放,运行过程中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危险作业与有毒有害作业点;危险与危害类物料的采购、贮存、搬运和运输;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承包或租赁商的资格条件及其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安全标志、指示与信号等装置、以及其他应控制的运行过程与活动。
若相关方的危险因素对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有影响时,组织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告知有关员工。
(6)应急预案
组织应对潜在的易引发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情况制定应急预案,要建立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与医院、消防、救助中心等机构联络畅通,适时进行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以预防或减少事故伤害。
5、检查与纠正措施
(1)绩效考核与监测
组织应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的绩效考核与监测制度,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进行定性考核、定量测量并监测,及时发现生产和运行中“不符合”,以便采取控制措施。
绩效考核可分为主动与被动两种模式。主动的绩效考核重点是监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的执行情况。被动的绩效考核重点是对以往组织发生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职业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职业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评估。
组织参照《安评标准》等方法进行绩效考核与监测,并对其结果按要求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程序处理,同时要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必要时向相关方提供分析报告。
绩效考核采用的测量、监测仪器设备应保持完好、并设专人负责维护、校正和保养。对仪器设备检修与校正要作记录并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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