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煤炭资源
资产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函
(国资事函发〔1994〕111号 1994年10月7日)
煤炭部:
为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家资源所有权,使资源运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促进资源开发合理、有序、高效,保证国家资源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协调、持续、稳定,实现国有资源业良性发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拟开展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希望煤炭部研究和开展为实现上述目的的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积极推进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
基于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的艰难性和复杂性,建议分若干阶段目标推进。现就近期试点工作有关的问题建议如下:
近期试点工作目标:
一、通过试点,制定煤炭资源资产产权界定、处理产权纠纷管理办法。
二、通过试点,建立煤炭资源资产实物量帐户,制定煤炭资源资产实物量帐户管理办法。
试点工作内容:
一、根据我国煤炭资源资产特点,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煤炭资源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处理产权纠纷的试点。
二、研究界定煤炭资源资产工作,依据矿床工业指标,会同国家储委对全国煤炭资源储量进行复核。
三、将复核的煤炭资源储量建立实物量帐户。
试点工作步骤:
一、学习研究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概念、内涵、意义和思路。
二、组建由有关职能司、局组成的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工作小组。
三、考查煤炭资源资产管理情况,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四、组织验收试点工作成果。
请你部研究提出开展试点工作的具体方案,以便我们共同研究,联合组织落实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工作。
附件: 推进资源资产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
一、研究和建立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概念、内涵、意义,依照资源资产的特殊性,研究推进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战略方针。
二、进行产权界定与登记,建立资源资产实物量帐户。通过资源产权界定,处理产权纠纷,界定资源资产,审核资源资产总量;制定资源产权界定、处理产权纠纷管理办法和资源资产实物量帐户审核管理办法。
三、研究资源估价和资源评估办法,建立资源资产价值量帐户。通过资源基价估价和资产评估实例研究,制定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和价值量帐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