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化学药品生产许可证考核办法

  4.产品技术负责人(车间技术主任或专职工程师)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医药(或化学)专业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5.质监部门技术负责人(质监科长或工程师)必须是中等以上医药专科毕业,熟悉检验技术,了解生产工艺,从事医药工作五年以上的技术干部担任。
  6.全厂技术人员能达到总人数的5%。
  7.质检人员总数占全厂6%以上,其中厂中心化验室人数占全厂总人数2%以上。
  8.药品生产主要操作岗位的工人,应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经岗位操作法、安全操作法考试合格。
  9.化验工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考试成绩及格方能上岗。
  10.厂有专人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生产过程管理:
  1.按《工艺技术管理办法规范》要求编制的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经过签署批准。
  2.工艺改变能按《工艺技术管理办法》及《规范》规定的审核批准手续进行。
  3.技术档案内容齐全,保存完整。
  4.生产记录(包括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或工艺流通卡等)填写完整、清楚、真实,投料有复核人签字。批生产记录保存至药品质量负责期或效期后一年。
  5.各种计量仪器(包括各种量具、衡器)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管理,定期检修检定,各项检定记录保存完整。
  6.车间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并负责监督执行卫生制度。
  7.全厂设备档案齐全,主要设备建立档案卡片,内容填写齐全。
  8.有设备维护、保养与检修制度并严格执行,泄漏率达到规定要求。
  9.有安全防火、防爆措施和制度,有专人负责监督执行。
  10.仓库有验收、贮存、发放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1.原辅料,包装材料进厂后经化验检查,合格后,入库验收,合格品与不合格品能严格分清,标志明显。
  12.标签,说明书内容符合《药品管理法》和《规范》的要求。印刷、验收、发放使用有制度,并照此执行。
  13.厂有职工业余技术教育计划,并认真执行。
  质量管理:
  1.有独立的质监机构和三级质量检查网。
  2.有明确的各级质量责任制,并贯彻执行。
  3.有原辅料、中间体、半成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并能执行。
  4.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参加人数占考核产品生产总人数的20%。
  5.有四消灭一保证(消灭混药、差错、异物混入、整批返工退货与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措施,并严格执行。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