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批准发布《卷烟厂设计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第2.3.46条 车间为多层布置时,除在线物料有专用提升设备外,应设电梯或垂直吊装设备。
  第2.3.47条 制丝线的分段集中控制装置,应布置在本工段操作维修安全方便的地方。
  第2.3.48条 切叶丝机和切梗丝机的布置应留有大修理场地。
  第2.3.49条 制丝线的除尘设备宜相对集中布置,其位置应尽量靠近车间;烘丝机排汽除尘系统应尽量缩短与烘丝机的距离,并加强系统保温。
  第2.3.50条 机修间、检验室应分别设置在对设备进行维修和取样方便的地方,并配置必要的设备和工器具。
  第2.3.51条 寒冷地区真空回潮间烟包进出的大门不应直接对室外。

第四节 卷接包车间

  第2.4.1条 卷接包车间由制丝车间送入烟丝,到卷接成烟支、包装成条包,直至封箱并经计量送入成品周转库为止。
  车间由卷接工段、包装工段、辅助材料间和烟支暂存间等组成。
  第2.4.2条 生产厂房为多层时,卷接包车间宜布置在楼层。
  第2.4.3条 应采用烟支成品含水率卷制工艺。不宜设焙烟房,应设烟支暂存间。
  第2.4.4条 卷烟机的烟丝宜采用多管式气力送丝系统。
  第2.4.5条 滤嘴装接机的滤棒宜采用滤棒气力输送系统。
  第2.4.6条 烟支含水率标准
  甲级烟: 12±0.5%
  乙、丙、丁级烟: 12±1%
  第2.4.7条 卷烟成品宜设置成品计量和成品自动入库系统。
  第2.4.8条 卷烟、接装、包装宜采用卷接包机组。
  第2.4.9条 卷烟机应选用吸丝式。
  第2.4.10条 卷烟和卷接机组、包装机组应优先选用国产化设备。
  第2.4.11条 当需引进国外先进机组时,要讲究经济效益,并应考虑国产原辅材料的适用性。
  第2.4.12条 选用卷接包设备时,不宜选用附带的空气压缩、真空和除尘设备。
  第2.4.13条 一个工程中的卷接包设备宜统一型号。
  第2.4.14条 包装设备台套的计算,应留有5%的富裕量。
  第2.4.15条 卷接包设备能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2.4.15.1条 卷接包设备综合系数宜为0.61~0.65。
  第2.4.15.2条 设备年生产能力计算应按下列公式:
  设备年生产能力=设备公称能力×设备综合系数×年作业时间
  第2.4.15.3条 设备台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后,增加规定的富裕量进行圆整。
  设备台套=年生产规模/设备年生产能力
  第2.4.16条 车间工艺设备布置应整齐合理,应保持设备间的合理间距。
  第2.4.17条 车间通道应满足卷接和包装材料的输送以及成品装、封箱和成品箱入库的需要。
  第2.4.18条 车间布置应考虑辅助材料、烟支车、工具箱等安放的位置,应留有卷接包设备大修理的场地。
  第2.4.19条 烟支暂存间宜设在包装机组附近,其面积可按1h生产量计算,其空气调节装置应与卷接包工段空调系统分开。
  第2.4.20条 辅助材料间宜设在卷接包机组附近,其面积可按8~12h生产量计算,宜设单独空气调节装置。
  第2.4.21条 机修间、检验室宜分别设在对设备进行维修和采样检验方便的位置,检验室应设置空气调节装置。
  第2.4.22条 胶水间宜设在便于生产的场所,室温不应低于10℃,并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第2.4.23条 气力送丝系统和滤棒气力输送系统的物料管宜在吊顶下敷设。
  第2.4.24条 卷接包车间面积可参照表2.4.24

              卷接包车间面积表

  表2.4.24

------------------------------
规模(万箱/年)|面积(平方米)|   备   注
--------|-------|-------------
   10   | 1500  |按卷接机组2000支/分和
   20   | 2500  |包装机组300包/分计算
   30   | 4100  |
   40   | 5000  |
   50   | 6000  |
------------------------------

  注:不包括辅房面积。

第五节 滤棒成型车间

  第2.5.1条 滤棒成型车间从原料贮存到丝束卷制成滤棒为止。
  车间由丝束和辅助材料暂存间、滤棒成型工段、滤棒贮存间组成。
  第2.5.2条 滤棒成型车间宜布置在卷接包车间附近。
  第2.5.3条 有腐蚀性的增塑剂(如三醋酸甘油酯)应设单独贮存间,并与其他物料隔开。
  第2.5.4条 滤棒成型机布置以一字形排列为宜。
  第2.5.5条 车间宜设存放时间为4~6h的滤棒贮存间,并应设空气调节装置。
  第2.5.6条 滤棒成型工段应设空气调节装置。
  第2.5.7条 滤棒气力输送机宜设置在滤棒成型车间内。
  第2.5.8条 滤棒成型机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当需引进时,应讲究经济效益,并与国产原辅材料相适应。
  第2.5.9条 选用滤棒成型机时,不宜选用附带的空气压缩设备。
  第2.5.10条 一个工程中的滤棒成型机宜统一型号。
  第2.5.11条 滤棒成型机能力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2.5.11.1条 滤棒成型机设备综合系数宜为80%~85%。
  第2.5.11.2条 设备年生产能力计算应按下列公式:
  设备年生产能力=设备公称能力×设备综合系数×年作业时间
  第2.5.11.3条 设备台套计算应按下列公式:
  设备台套=年滤棒需要量/设备年生产能力

第六节 烟草薄片车间

  第2.6.1条 烟草薄片的原料是残次烟叶、烟梗、烟末和卷烟下脚料。应将来料分级分批筛选成合格原料。
  第2.6.2条 烟草薄片车间由原辅材料的预处理和成型二个工段组成。
  第2.6.3条 烟草薄片车间宜布置在制丝车间附近。
  第2.6.4条 烟草薄片生产工艺宜采用稠浆法或辊压法;中小型烟厂宜采用辊压法;采用造纸法生产工艺时,应经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第2.6.5条 有腐蚀性的液料(如磷酸液料等)应设单独的贮存间。
  第2.6.6条 烟草薄片原辅材料的贮存量宜按7d的生产量计算,并应将不同等级的原料分别堆放。
  第2.6.7条 辊压法烟草薄片生产线宜按“品”字型布置。
  第2.6.8条 梗签、烟末等粉碎前应设除砂、除铁、除杂装置。
  第2.6.9条 原辅材料预处理工段由定量、粉碎、配比混合等工序组成。
  第2.6.10条 粉碎后物料宜采用气力输送至贮料罐。
  第2.6.11条 液料配制系统中应采用计量泵供料,系统宜布置在混合工序附近。
  第2.6.12条 成型工段由压制、干燥、冷却、分切等工序组成。
  第2.6.13条 干燥宜采用箱式远红外线干燥方式。
  第2.6.14条 主要工艺设计参数。
  第2.6.14.1条 来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原料不混级,辅料符合工艺指标
  (2)水份不大于12%
  (3)含砂率不大于1%。
  第2.6.14.2条 工艺设计参数符合下列要求:
  (1)配比定量偏差:(采用容积式定量器时):
  烟末不大于3%
  烟梗不大于5%
  CMC不大于1%。
  (2)混合后水份偏差不大于1%。
  (3)产品指标:
  水份:  薄片烟丝13±0.5%,薄片15±0.5%
  厚度:  0.12mm
  薄片烟丝尺寸(长×宽) 50mm×0.8mm
  成品率大于85%。
  第2.6.15条 设备选型应优先选用国产先进可靠的设备,比选择优宜按下列内容。
  (1)主要工艺指标
  (2)结构性能(包括标准化、统一化、通用化程度)
  (3)能耗和噪声
  (4)机电一体化水平
  (5)操作和维修
  (6)价格和占地面积
  (7)设备的成套性。
  第2.6.16条 薄片生产线宜采用分段集中控制装置;控制装置应作为工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布置在操作维修方便的地方。
  第2.6.17条 薄片生产线综合系数不应小于70%。
  第2.6.18条 车间布置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紧凑合理,流程通畅,操作维修安全方便,应有必要的人行和运输通道和良好的工作环境,为文明生产创造条件。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