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批转《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批转《关于出国举办经济
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2年1月28日)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统一协调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1991〕53号)的精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归口协调审批管理办法》。此办法业经我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凡以前颁布的有关出国举办经贸展览会的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管理办法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在对外经济贸易部,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