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计划免疫覆盖率,为实现1995年乡镇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2000年达到90%的目标,以及按期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各地应重视冷链建设,设立冷链运行、维修和更新的专项基金,保证必要的工作和实验用房,不断提高计划免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6.广泛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及时发现产生营养不良的高危因素和高危儿童,并及时进行营养干预,使社会、家庭掌握儿童喂养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减少儿童营养不良的发病。
通过推行母婴同室及产科、儿科制度改革,开展爱婴医院评比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保证女职工产假和哺乳时间等综合措施,努力扭转我国母乳喂养率的下降趋势。
继续推广应用儿童腹泻病控制、口服补液疗法等适宜技术。
继续加强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的防治工作,2000年达到控制碘缺乏症的目标。
7.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管理,提高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受术者和广大节育期妇女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婚前保健、优生咨询、孕产妇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筛查技术的推广及研究工作,努力减少先天残疾儿的出生。
8.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尽快制定《优生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管理办法》和《中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认真贯彻《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9.充分利用合作项目建立起来的全国逐级培训网络,加强现有队伍的在职培训。1994年底以前,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以控制产科出血、儿童肺炎、营养监测等急需适宜技术为主要培训内容的县、乡、村妇幼卫生人员第一轮逐级扩展培训任务。积极促进妇幼卫生本科、专科及助产教育,提高妇幼卫生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10.逐步增加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建议国家和各地设立妇幼卫生专项经费,以支持规划的实施。在搞好300个老少边穷县合作项目及其它合作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妇幼卫生领域中的对外合作,争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及其它国际组织、民间团体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
四、实施步骤与监测审评
为实现我国卫生发展规划的主要指标和“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以及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目标,今后10年大致分两步走: